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中心城区城市阳台建设项目(一期B商住地块)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洛阳市西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410-410303-04-01-67637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410-410303-04-01-676373),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洛阳城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洛阳晟工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的货物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中心城区城市阳台建设项目(一期B商住地块)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项目编号:洛直工货招标(2025)0027号;招标编号:洛建招2025-69;
3、项目代码:2410-410303-04-01-676373
4、资金来源及最高投标限价:自筹资金,8022288.90元;
5、项目概况:洛阳中心城区城市阳台项目一期商住地块占地面积约3.78万㎡ ,建筑面积约12.26万㎡。项目包含4栋商业、10栋住宅及其车库,其中S2#商业楼包含一部无机房电梯,剩余住宅楼包含13部消防、担架电梯,13部无障碍电梯;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本项目电梯设备制造(含有线五方通话)、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质保期内年检、维保、质保、税金;
8、交货地点:洛阳中心城区城市阳台建设项目(一期B商住地块),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9、交货期:电梯分三个批次进场安装,其中展示区一批次设备进场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具体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包含S2#商业及3#、5#楼各一部共计3部电梯,二批次设备进场日期为2026年5月30日(具体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包含2#、(3#、5#剩余电梯)、6#、7#、11#楼共计12部电梯,三批次设备进场日期为2026年12月30日(具体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包含1#、8#-10#楼共计12部电梯;安装调试期45天。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通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并取得有效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11、文明工地目标:配合总承包单位取得安全文明工地;
12、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企业电子章)
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或者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 B 级及以上资质;电梯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代理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企业电子章)
供应商为电梯代理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 B 级及以上资质,其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或者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企业电子章)
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文件要求》,附件:新旧生产单位许可项目对应表提供对应证书,对于投标人新版许可证书可不显示级别(但许可项目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均予认可。
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企业法人信息的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6、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8%BF%9B%E5%85%A5%E2%80%9C%E6%B4%9B%E9%98%B3%E5%B8%82%E7%94%B5%E5%AD%90%E6%8B%9B%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2%E8%AF%A6%E8%A7%81%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2%80%94%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4%E5%8A%9E%E4%BA%8B%E6%B5%81%E7%A8%8B%E2%80%94%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3Cp%3E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10月17日 至2025年10月23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F%BC%8C%E7%99%BB%E5%BD%95%E5%90%8E%EF%BC%8C%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A6%82%E6%8A%95%E5%A4%9A%E4%B8%AA%E6%A0%87%E6%AE%B5%EF%BC%8C%E5%88%99%E5%BA%94%E5%B0%B1%E6%89%80%E6%8A%95%E6%AF%8F%E4%B8%AA%E6%A0%87%E6%AE%B5%E5%88%86%E5%88%AB%E4%B8%8B%E8%BD%BD%E8%8E%B7%E5%8F%96%E3%80%82%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7%94%B1%E8%81%94%E5%90%88%E4%BD%93%E7%89%B5%E5%A4%B4%E4%BA%BA%E5%AE%8C%E6%88%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3%80%82%3Cp%3E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06日09时0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五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BidOpening%E8%BF%9B%E5%85%A5%EF%BC%8C%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5%B9%B6%E8%BF%9B%E8%A1%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7%AD%89%E3%80%82%E5%9B%A0%E6%8A%95%E6%A0%87%E4%BA%BA%E5%8E%9F%E5%9B%A0%E6%9C%AA%E8%83%BD%E8%A7%A3%E5%AF%86%E3%80%81%E8%A7%A3%E5%AF%86%E5%A4%B1%E8%B4%A5%E6%88%96%E8%A7%A3%E5%AF%86%E8%B6%85%E6%97%B6%E7%9A%84%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E8%AF%B7%E5%8F%82%E7%85%A7%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9%A6%96%E9%A1%B5-%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4%B8%8B%E8%BD%BD%E4%B8%AD%E5%BF%83-%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洛阳国晟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 )》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晟工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7号市民中心西塔楼8楼、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学府街会展中心20楼
联 系 人:郜女士、张先生
电 话:0379-69911889
代理机构:中诚祥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B-7幢2-101
联 系 人:黄豪娜
电 话:15737977769
监管部门: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803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