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滦区大贵口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滦区大贵口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承德市双滦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双滦审批投资审[2025]1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双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和地方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拨付,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市双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 项目新建双滦区大贵口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30000m3/d,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生物池、二沉池、中间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附属设备间、加药间、污泥脱水机房、调节池、纤维转盘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臭氧制备间、回用水池及泵房、污泥浓缩池、雨水调蓄池、机修间、除臭设施及相关附属设施。新建第一污水处理厂至双滦区大贵口污水处理厂段污水管网,管径为DN1000,管材为钢带增强双壁波纹管全长约 16 公里。 ??2.2招标范围:2.2.1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完成本项目的EPC总承包工作,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2.2建设地点: 承德双滦区大贵口村 2.2.3计划工期: 1095 日历天。 2.2.4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的总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应为施工单位人员,可与拟派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5其他要求: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3.15 (1)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项目管理和财务、风险承担的能力。(2)根据《9 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 其他: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08 09:00至2025-12-15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http://***/slggzy/%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2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http://***/slggzy/%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双盲部分编制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按照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数政规【2025】1 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http://***/slggzy/%E5%90%91%E5%8C%97%E4%BA%AC%E5%A4%A7%E6%AD%A3%E5%AE%8F%E5%B2%A9%E5%B7%A5%E7%A8%8B%E5%92%A8%E8%AF%A2%E6%9C%89%E9%99%90%E5%85%AC%E5%8F%B8%E6%8F%90%E5%87%BA%EF%BC%8C%E8%81%94%E7%B3%BB%E4%BA%BA%EF%BC%9A 张红磊 ,联系电话: 13231459980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承德市双滦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4-5915806 电子邮箱:cdslgck@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承德市双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大正宏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双滦区建设街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建设大街57号应急管理局家属楼三单元201邮编:/邮编:067000联系人:伊鹏联系人:张红磊电话:0314-5915852电话:0314-5907277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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