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清政务地挂出〔2026〕074号
经批准,受清远市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挂牌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具体四至范围:东至空地、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空地,北至844县道(详见用地平面图)。
(二)该宗地已完成征收补偿安置等工作,权属无争议,界址清晰,安置补偿已落实到位。红线内“土地基本平整”。出让宗地的用水、用电及雨水排放、排污等须由竞得人向各管线的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与宗地外主管线引接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宗地 编号 | 441802007013GB01287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25305.65 | 宗地 坐落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七星村委会辖区范围内 |
出让 年限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40年 | 容积率 | 1.0<容积率≤3.14 | 建筑 密度 | 建筑密度≤28% |
绿地率 | 绿地率≥30% | 建筑限高(米) | ≤80米 | 土地 用途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商业用地(0901),城市道路用地 |
投资 强度 | / | 保证金 | 2283万元 | ||
起始价 | 11412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19日9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29日16时 | ||
基础设施配套 | 通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 | 是否土地平整 | 是 | 排污设施状况 | 红线外已敷设接驳市政排污设施的排污管道 |
备注 | 1.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清远市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向受让人按现状现场移交土地,双方现场签订《交地确认单》即为交地。 2.项目建设时间设定为3年,自交地后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3.受让人在以下规定时间内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第一期:受让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50%的土地出让价款(包含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为定金抵作相应土地出让价款);第二期:受让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100%的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
(二)申请人必须是持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对发现并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购置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对于房地产用地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6.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的在相关领域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四)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27日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7日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进行。
宗地编号441802007013GB01287号地块挂牌时间:2026年10月19日9时至2026年10月29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的竞买申请和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不转入现场竞价。
(二)竞买人可以使用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粤企签移动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或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等方式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三)在挂牌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交易的,网上交易系统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并按规定确定竞得人。
(四)其他事项
1.出让地块挂牌出让文件可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浏览、下载。
2.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
4.受让人应按照《清远市清城区441802007013GB0128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审定通知书》、《规划条件通知书(非工业类)》(编号:用地许可B2026-0096)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建设和使用土地。
5.在网上挂牌交易竞价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竞价结果通知书》到清城区燕湖新城联湖花园17号楼(清远市民中心)三楼高新区、清城区综合业务专区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窗口(联系电话:0763-3340188),办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得人在取得《竞得人资格审查通知书》次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成交确认。
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责任。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请竞得人自行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了解。
6.其他需补充的材料:其他要求,详见《清远市清城区441802007013GB0128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八、竞买申请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清远市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提出。
九、联系方式
(一)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63-3780016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大道107号清远市民中心三楼A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链接]
(二)清远市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763-3939520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清城区财政局
(三)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联系电话:0763-3340188
地址:清城区燕湖新城联湖花园17号楼(清远市民中心)三楼高新区、清城区综合业务专区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窗口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6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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