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两所一心”2026-2027年度取暖用煤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921-00100
项目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两所一心”2026-2027年度取暖用煤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项目概况: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两所一心”2026-2027年度取暖用煤采购项目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甲方提出需求后2日内送到指定地点。
3.交货地点:供货方负责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保证按需方要求堆放整齐,运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供货方负责。送货时间、数量由需方确定,如供货不及时,供货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质保期:1年
★5.服务期:本年度供暖期内
★6.付款方式:
一、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按照甲方实际需求将货物送到用户单位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按实际供货量最后统一付款,招标单位履行请款程序,在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
二、结算要求:
1. 在满足下列条件的基础上统一由财政集中支付:
(1)数量要求:成交供应商与使用单位共同核定供货数量,并出具《检斤证明》,《检斤证明》要求成交供应商及使用单位共同签字确认。
(2)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结算要件要求:在供暖期结束后,结算所需要件如下:
(1)合同(2)发票(3)《检斤证明》(4)《检验报告》。
7.环保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 验收: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9.货物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
1、符合国家现行煤炭行业标准规范(GB/T 5751-2009)和《煤炭管理规定》。
2、低位发热量5200大卡/千克(±200大卡/千克);
硫:0.8%以下(含0.8%);
全水份:17%以下(含17%);
挥发份:28%以上(含28%);
颗粒度:3CM以下混小块;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三方检测部门出具的符合本次采购标准的煤质检验报告书。
★4、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在甲方提出需求后的2日内,送煤至指定地点,供货时随煤要自带检验报告。后由招标人取样后送检,出具正规检验报告,根据检验结果确定产品是否合格,费用由供货方承担,未达到招标要求则本批次货款不予支付。
5、供货方负责送货上门、进场,保证按需方要求堆放整齐,运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供货方负责。送货时间、数量由需方确定,如供货不及时,供货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供货方提供的燃煤必须为全新采掘,未有风化、未有矸石。燃煤中不能含有易爆物质,如含易爆物质,每次扣款500元,同时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供货方承担。
7、如残渣过多造成锅炉设备损坏,供货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8、供货过程中,需方有监称、监车、监收的权利,并具有随机抽检的权利。供应期内,煤送检至少3次,如燃煤指标中有未达到质量要求款项,需方有权拒收、退货,同时供货方需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9、投标单位报价应包括燃煤、运费、人工费、检验试验费、风险因素、管理费、税金、利润等全部费用,中标价格不做调整。
10、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 ★1 |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甲方提出需求后2日内送到指定地点 |
| ★2 | 交货地点:供货方负责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保证按需方要求堆放整齐,运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供货方负责。送货时间、数量由需方确定,如供货不及时,供货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一)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按照甲方实际需求将货物送到用户单位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按实际供货量最后统一付款,招标单位履行请款程序,在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二)结算要求:1. 在满足下列条件的基础上统一由财政集中支付:(1)数量要求:成交供应商与使用单位共同核定供货数量,并出具《检斤证明》,《检斤证明》要求成交供应商及使用单位共同签字确认。(2)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结算要件要求:在供暖期结束后,结算所需要件如下:(1)合同(2)发票(3)《检斤证明》(4)《检验报告》 |
| ★4 |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5 | 质量保证期:( 1 )年 |
| ★6 | 环保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 ★7 | 热线支持:需要,提供电话现场支持:( 2 )小时内响应;( 6 )小时内到达 |
| 9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合同履行期限:本年度供暖期内,签订合同后,甲方提出需求后2日内送到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符合财库【2020】46号第六条(三)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1日23时59分至2026年10月2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1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按要求递交,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愿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自行携带解密设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
地 址: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民主路147号
联系方式:0418-88222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阜新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四合大街365-1门
联系方式:0418-2173977
邮箱地址:fxzhxmglyxgs@[链接]
开户行: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蒙城区分理处
账户名称:阜新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6827000000000000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冲
电 话:0418-2173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