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紫阳县城关镇楠木村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运维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MZ-ZY20250402
项目名称:紫阳县城关镇楠木村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88,32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紫阳县城关镇楠木村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运维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188,32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88,32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基础设施运营服务 | 318832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188,320.00 | 3,188,32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城关镇楠木村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运维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城关镇楠木村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运维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开户行出具的截止开标时间前3个月以内的资信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6日 至 2025年05月3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2)供应商需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报名成功后,须在文件发售期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加盖公章的投标回执单、有效的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并标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153355196@qq.com,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完成确认流程,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采购文件(扩展名为*.SXSZF)。(3)请各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因未入库导致成交公告无法发布,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企业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5)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紫阳县环城路
联系方式:18592037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明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甲字88号锦园国际广场21层2102Y17号
联系方式:159912606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15991260684
陕西明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