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李寨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威县李寨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已由
威县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
威县李寨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威审投资
(2024)3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
国有资金占比
/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
建设单位
为
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人为
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融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威县李寨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概况:本
项目
总
投资
13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
估算价
99
.
278578
万元,建设规模:
总道路面积:
7279平方米。项目建设18cm现浇水泥混凝土+15cm厚12%石灰土+15cm厚12%石灰土+拆除现状损坏的18cm水泥路面和30cm石灰土
,建设地点:
威县洺州镇李寨村
。
2.2本次招标范围
和内容
:
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本次招标
最高投标限价
99
.
278578
万元。
2.3计划工期:
78
日历天
。
2.4质量标准:
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
2.5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
2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
(
t
不接受
“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
3.
3
本次招标
(
□接受/
t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其他:
/
。
?
3.
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5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
/完成过
/
业绩;
?
3.
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
经理
3.7拟派项目
经理
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t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
职称,
£
/
,
t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8
如拟派项目
经理
在投标截止日
当日
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
经理
的,不得以拟派项目
经理
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
经理自
/
年
/
月
/
日以来
□
承接过
/□完成
过
/
业绩
。
□3.
9
/
。
(三)其他
?
3.
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
1
个
;
3.1
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
经理
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评标当天在
“信用中国网站、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
t
3.1
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t
3.1
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通过分包意向协议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投标人须承诺获得合同后向中小企业分包比例不得低于40%,其中向小微企业分包的比例不得低于60%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6
月
23
日
23
时
59
分,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7
月
9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
/
。
5.2
逾期
递交至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
向
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提出,联系人:
刘炳信
,联系电话:
0319-5968660
。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9-5966800
电子邮箱:
wxjsj@163.com
9.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执行
“双盲”评审、分散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暗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暗标)采用“盲评”方式评审。
9.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9.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9.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
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威县李寨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 中标人 | 2000 |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通讯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威县友谊大街
78号
;
联系人:
刘炳信
,联系电话:
0319-5968660
,电子邮箱:
/
。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融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邢台市信都区冶金北路
788号鸿溪书香园
;项目负责人:
吕素梅
,联系电话:
0319-2210668
;联系人:
吕素梅
,联系电话:
0319-2210668
,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