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23皖苏界至灵城段改建工程中心试验室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P-LBGC20250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23皖苏界至灵城段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S223皖苏界至灵城段改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宿发改审批【2023】1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灵辉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安徽灵辉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心试验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宿州市灵璧县。
2.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境内,起点位于皖苏交界处与江苏的S252相连,向南经朝阳、渔沟、大路、冯庙、禅堂、灵城、虞姬,终点与S306(原S303)相交,路线全长约51.072公里。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置立体交叉1处,桥梁18座,其中大桥4座,中小桥14座。涵洞129道。其中穿城段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其余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安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配套中心试验室,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全线范围内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负责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标准试验的配合比核验,并对石灰土、水稳等标准试验进行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比验证;全线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预制构件、交通安全设施、材料等工程试验检测;承担软基处理、桥梁桩基、桥梁动静载、台背回填、桥梁支座安装、桥梁结构锚下应力等专项检测;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有质疑的,需增加检测频率或范围;完成本项目交工验收检测和试验检测管理(如需要);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协助制定解决方案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检测试验工作,并且按照规范要求及业主要求按时出具检测报告。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控制价:1200万元。
2.8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检测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甲级试验检测资质),同时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或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认定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注:提供相应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具有单个项目合同额900万元(或者4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的第三方检测或中心试验室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须额外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拟派中心试验室主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须是本单位。
注: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中心试验室主任(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派中心试验室主任(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必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社保缴费证明指的是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信誉要求(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
(1)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中心试验室主任(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信誉要求无需附证明材料,投标人的情况说明即为投标的承诺。如情况说明与实际不符,将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
3.5 其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9月3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3.1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3日9时00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异议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7.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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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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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7-602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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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河路与钟馗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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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灵辉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平山路与钟灵大道交叉口平山路停车场办公楼
联 系 人:刘传峰
电话:1915578192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 系 人:王坦、任雪松
电话:17600237726、18326001970
电子邮件:zhaobiao02@ah-inter.com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灵璧县交通运输局规划建设股
地址:罗河路与钟馗路交叉口
电话:0557-6022291
2025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