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YC)002695
项目编号:JLWY-2025(019)号
项目名称:银川市应急管理局银川市2025年安全生产考试点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4952000.00
最高限价(如有):84.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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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2025年安全生产考试点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 | 银川市2025年安全生产考试点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 | 考试服务 | 2 | 为建成覆盖所有特种作业类别和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理论及实操考试点,满足每年不少于3万人次的安全生产“三岗”人员考试考核需要。建设标准必须符合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相应要求。一标段考试点区域:银川市宁东地区。 | 4984000.00 | |
银川市2025年安全生产考试点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 银川市2025年安全生产考试点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 考试服务 | 2 | 为建成覆盖所有特种作业类别和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理论及实操考试点,满足每年不少于3万人次的安全生产“三岗”人员考试考核需要。建设标准必须符合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相应要求。二标段考试点区域:银川市金凤区。 | 4984000.00 | |
银川市2025年安全生产考试点服务采购项目三标段 | 银川市2025年安全生产考试点服务采购项目三标段 | 考试服务 | 2 | 为建成覆盖所有特种作业类别和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理论及实操考试点,满足每年不少于3万人次的安全生产“三岗”人员考试考核需要。建设标准必须符合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相应要求。三标段考试点区域:银川市西夏区。 | 4984000.00 | |
数量合计: | 6 | 预算合计: | 14952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2019年第16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7-17 19:00:00 至 2025-07-24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07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联系方式: 0951-688864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银川市宝湖西路银川市地下综合管廊主控中心大楼二楼203招投标中心联系方式: 0951-5023520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刘先生、徐先生电话: 0951-6888641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改利电话: 0951-5023520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