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YZC2025GK-135
项目名称: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78,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554,56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54,560.00 | 554,56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
合同包2(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513,96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13,960.00 | 513,96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
合同包3(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三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42,88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3-1 |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42,880.00 | 442,88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
合同包4(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四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628,68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4-1 |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28,680.00 | 628,68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
合同包5(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五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523,52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5-1 |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23,520.00 | 523,52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
合同包6(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六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32,2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6-1 |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32,200.00 | 432,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
合同包7(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七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82,8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7-1 |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2,800.00 | 282,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其投标报价按15%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规定的企业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根据(张财采 (2023) 16号)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合同包2(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其投标报价按15%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规定的企业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根据(张财采 (2023) 16号)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合同包3(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三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其投标报价按15%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规定的企业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根据(张财采 (2023) 16号)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合同包4(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四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其投标报价按15%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规定的企业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根据(张财采 (2023) 16号)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合同包5(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五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其投标报价按15%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规定的企业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根据(张财采 (2023) 16号)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合同包6(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六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其投标报价按15%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规定的企业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根据(张财采 (2023) 16号)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合同包7(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七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其投标报价按15%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规定的企业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根据(张财采 (2023) 16号)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包2(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包3(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三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包4(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四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包5(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五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包6(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六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包7(2025年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芦苇杂草清除清运项目(七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6日 至 2025年12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时必须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准确登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资质等信息,以免影响正常交易活动,如登记错误,对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中心网站办理“用户注册”相关事宜,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及附件资料上传。具体办理指南请参看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
2.本项目的开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3060/login%EF%BC%89%E8%BF%9B%E8%A1%8C%EF%BC%8C%E8%AF%B7%E4%BE%9B%E5%BA%94%E5%95%86%E5%9C%A8%E9%80%92%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7%99%BB%E5%BD%95%E7%B3%BB%E7%BB%9F%EF%BC%8C%E4%B8%8B%E8%BD%BD%E2%80%9C%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7%BC%96%E5%88%B6%E5%B7%A5%E5%85%B7%E2%80%9D%E3%80%81%E2%80%9C%E7%94%98%E8%82%83%E7%9C%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3%80%81%E4%BA%A4%E9%80%9A%E5%B7%A5%E7%A8%8B%E3%80%81%E6%B0%B4%E5%88%A9%E5%B7%A5%E7%A8%8B%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4%BD%BF%E7%94%A8%E5%B8%AE%E5%8A%A9%E2%80%9D%E5%92%8C%E2%80%9C%E5%9B%BA%E5%8C%96%E5%90%8E%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2%80%9D%EF%BC%8C%E5%B9%B6%E6%8C%89%E7%85%A7%E2%80%9C%E7%94%98%E8%82%83%E7%9C%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3%80%81%E4%BA%A4%E9%80%9A%E5%B7%A5%E7%A8%8B%E3%80%81%E6%B0%B4%E5%88%A9%E5%B7%A5%E7%A8%8B%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4%BD%BF%E7%94%A8%E5%B8%AE%E5%8A%A9%E2%80%9D%E6%9D%A5%E7%BC%96%E5%88%B6%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5%AE%8C%E6%88%90%E7%BD%91%E4%B8%8A%E4%B8%8A%E4%BC%A0%E5%B7%B2%E7%BC%96%E5%88%B6%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7%9A%84%E6%96%87%E4%BB%B6%E5%93%88%E5%B8%8C%E5%80%BC%E7%AD%89%E6%93%8D%E4%BD%9C%EF%BC%8C%E8%8B%A5%E5%9C%A8%E5%BC%80%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6%B2%A1%E6%9C%89%E7%BD%91%E4%B8%8A%E4%B8%8A%E4%BC%A0%E5%B7%B2%E7%BC%96%E5%88%B6%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7%9A%84%E6%96%87%E4%BB%B6%E5%93%88%E5%B8%8C%E5%80%BC%EF%BC%8C%E5%88%99%E8%A7%86%E4%B8%BA%E6%94%BE%E5%BC%83%E5%93%8D%E5%BA%94%E3%80%82
3.本项目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中以电子响应文件方式进行响应,不接受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将固化的电子响应文件(含其对应的哈希值)按招标文件要求成功上传提交到“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4.本次开评标不提供资质原件,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交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其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资质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所有材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有违法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甘州区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水务局办公楼2楼
联系方式:0936-88622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汇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新墩镇万寿街景福宁园508号
联系方式:18809369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兴
电话:18809369886
甘肃汇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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