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722508707 | 项目名称 | 第三商业楼 |
起始日期 | 2025年10月11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10月16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兴社区固成一路 281 号联升购物广场 201 的物业 |
面积/数量 | 680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114月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32元/平方米/月(含税,定价依据:根据广东国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市场租赁价格评估报告》确定,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该租金底价,否则投标无效。) |
租金的递增 | 从第60个月起,租金递增率为10%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
履约条件 | (一)物业使用现状:在租,租赁物业的原合同租赁期限将于2025年12月15日届满。 (二)此物业属综合楼多业主共同所有,联合经营物业,公共空间,消防设施设备应属所有业主共同使用。 (三)租赁物业由出租方出租给原承租人后,原承租人出资对租赁物业进行装饰装修(包括但不限于购置物业全部的水表、电表等)并将部分商业物业分租给了第三方。 (四)中标人需自行与租赁物业的原承租人、次承租人理清经济关系,自行与原承租人、次承租人交接租赁物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出租方不负责租赁物的交付,仅予以协助。 (五)不论中标人是否已完成交接租赁物,中标人均应当自交易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否则视为中标人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将租赁物业重新对外招租,无需对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意向承租人需对租赁物业的质量、用途、现状、消防、面积、配套设施、交通状况、产权情况以及物业分租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实地勘察,并向有关部门咨询了租赁物业使用范围和安全使用要求和规定以及使用需要增加的设施、设备,自行评估了以租赁物业当前现状承租可能存在的风险。如因租赁物使用限制或现状条件使中标人无法使用租赁物业,或中标人违规、违法使用租赁物的,中标人应自行承担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合同文本以出租方提供的文本为准,意向承租人参与本次招租即视为认可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并愿意与出租方签署附件租赁合同,具体的租金、租期等要素以招租结束后租赁合同约定内容为准,承诺按时签订合同、交纳租金、履约保证金等各项费用,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承租人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八)如遇租赁物业被纳入城市更新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等土地开发并需实施拆迁,或被政府征用、收回拆除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应提前3个月向中标人发出单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租赁合同于书面通知到达时解除。届时,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搬迁,出租方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人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也无需向中标人支付其他投入及损失的赔偿或补偿,中标人不享有同政府拆迁部门谈判的权利,且中标人必须服从并配合政府相关单位的拆迁工作。中标人应在出租方指定的期限内搬离,逾期未搬离的应按照双倍租金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占用费,直至实际搬离之日止。 (九)承租人承租本物业,不得改变物业用途或发生实际经营行为与招租方案不一致等行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租赁期间,遇国家征收(土地整备)征用时租赁合同终止,双方各自承担该风险,互不赔偿补偿,政府或开发商对土地和建筑物的赔偿款项归出租方所有,属承租方装修所产生的装修赔偿款归承租方所有。 (十一)合同文本:《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租赁合同》统一模板。 (十二)因本招租项目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根据《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标准计算】以及项目咨询相关前期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十三)优先承租权: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联昇购物广场。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投标及开标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ggzy/center/ (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page/guide/guide.html%EF%BC%89%E3%80%82%3Cp%3E (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page/guide/guide.html%EF%BC%89%E3%80%82%3Cp%3E 二、项目概况: (一)物业位置: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兴社区固戍一路281号联升购物广场201的物业。 (二)物业面积:6800㎡。 (三)权属情况:租赁物业属于出租方集体物业,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未取得产权证明。 (四)物业现状:目前由原承租人使用物业(原合同租赁期限将于2025年12月15日届满),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人应对租赁物业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消防情况、物业性质等)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五)物业抵押、质押情况:租赁物业没有设置抵押、质押。 (六)租赁用途:商业用途。如变更物业用途,须经出租方同意,并按照法律规定和深圳市相关政策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所需手续和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七)业态要求:商业。 (八)经营范围限制:禁止经营“散、乱、污、危”企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中标人应向出租人交付2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现暂计为人民币435200.00元,最终以交易结果公示中确定的成交租金数额为准)。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交易失败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交易失败 |
项目日程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17日 15时00分00秒 | 评标时间 | 2025年10月17日 15时00分10秒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17日 15时00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14日 00时00分00秒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14日 00时00分00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一)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企业不得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查询打印的页面并加盖公章)。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查询打印的页面并加盖公章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435,2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ggzy/center/ colspan="3">2025年10月16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 |
联系人 | 谢工;黄工 | 联系方式 | 15889776623;0755-27758815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茶树股份合作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3)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4)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30日内,未与出租方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的; (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6)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7)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损失的,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中标人进行追偿。 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时,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交易机构收款账户的,交易机构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出租方账户的,出租方从扣除的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中支付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2.意向承租方如认为招租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招租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 3.意向承租方认为交易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以下称“被异议人”)提出异议。异议文件由交易机构统一受理。 4.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 (试行)="">等 5 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4〕5 号)等有关规定,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进行公开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5.挂牌期满前交纳435200.00元保证金,在交易机构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少于履约保证金的,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交易保证金多于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以及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