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县域医共体中药饮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一、招标条件本永仁县县域医共体中药饮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200万元,招标人为永仁县县域医共体。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200.00万元(此预算金额为年预估金额,具体以最终实际批量订单的数量乘以 中标单价进行据实结算)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永仁县县域医共体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永仁县县域医共体中药饮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人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证明材料。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2023 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 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 诺函④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 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人须提供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 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提供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 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 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 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 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加盖公章书面中明)。(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加盖公章书面申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药品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覆盖投标产品)3.1、投标人如为药品经营企业,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及其代理的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4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18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办理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8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8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云南省楚雄市七、其他永仁县县域医共体中药饮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202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 年05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永仁县县域医共体中药饮片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200.00万元(此预算金额为年预估金额,具体以最终实际批量订单的数量乘 以中标单价进行据实结算)4.最高限价:各个品种所投单价不能超过该品种对应的最高单价限价5.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 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 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证明材料。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2023 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 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 诺函④投标人为白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 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人须提供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 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 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提供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 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 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 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 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加盖公章书面中明)。(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加盖公章书面申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药品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覆盖投标产品)3.1、投标人如为药品经营企业,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及其代理的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2、方式:现场办理:现场办理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无需提供)、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药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获取人的姓名、电话、 邮箱等信息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不邮购。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05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省楚雄市。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2.投标有效期(日历天):90天。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