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桂林市公安局四塘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3002826005346001 | ||||
招标人 | 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加盖单位公章)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睿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加盖单位公章)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1751.50平方米(约2.6亩),新建一栋派出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060.19平方米,占地面积527.4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消防、电气、弱电系统、室内给排水、空调通风、电梯等安装工程,以及室外停车场、道路及场地硬化、照明、新能源充电桩、给排水、围墙等配套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15日 | 开标地点 | 1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1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21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临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临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4549293.63元 | ||||||
工期 | 2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卢起孟(注册编号:桂245151653501;身份证号:452523********531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周耀宇(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24)0010334; 身份证号:450302********151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业绩:1、桂林数字能源电子基建项目铸钢厂房扩建工程1#改扩建厂房、2#新建厂房; 2、桂林市临桂区五通镇第二小学——五通镇中心幼儿园保育楼; 3、人民大厦北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二期; 4、秀峰区桥头村民委员会于家村集体经济发展预留用地1#2#3#楼项目; 5、人民大厦北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一期项目; 6、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幼儿园及地下室; 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林嘉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4711009.11元 | ||||||
工期 | 2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吴英凯(注册编号:桂245131333722;身份证号:452727********007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朱德华(注册编号: 桂建安C3(2015)0005890;身份证号:452328********091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业绩:1、灵川县灵川中学学生宿舍楼; 2、龙胜各族自治县盛园路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 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4732300.99 | ||||||
工期 | 2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王正宇(注册编号:桂245202102693;身份证号:450302********315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眭志斌(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16)0014050;身份证号:450324********615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业绩:1、桂林荔浦银子岩镜SHOW•生动莲花项目; 2、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桂新校区1#国际交流中心及地下室工程; 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链接](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链接]、桂林政府采购网[链接])(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发布媒介还应当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5580839 | ||||
附件: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
2026年10月16日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如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算术误差及细微偏差,根据招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规定修正的算术投标总价小于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投标总价为修正后的算术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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