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ZTJ1907JC-2026-002
1.招标条件
蒙古国巴彦洪戈尔省新基斯特苏木霍特戈尔煤矿剥离采矿服务工程已由当地建设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ERKHET TUNSH LLC,建设资金来自计价拨款。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蒙古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设备配件、附属油、轮胎、滤芯等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蒙古国巴彦洪戈尔省新基斯特苏木霍特戈尔煤矿。 矿区位于北纬44°32´49″东经99°12´40″。整个煤矿属于蒙古国巴彦洪戈尔省新金斯特苏木。矿区距离蒙古首都乌兰巴托西南约900km处,距巴彦洪戈尔省省会约265km(40km为柏油路,其他为草原路),距离新金斯特苏木西北(Shinejinst sum)约7km,距离中国策克口岸(蒙古西伯库伦口岸)约320k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设备配件、斗齿、轮胎、附属油等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进出口贸易资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供货要求;
(3)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供货要求;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至招标时间不满一年的)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设备配件质量要求为原厂件;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序号 招标人名称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中铁十九局蒙古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霍特戈尔煤矿项目部) PJ01 斗齿 批 1 - 5 2 FSY02 附属油 批 1 - 3 PJ03 徐工自卸车配件(XDM60) 批 1 - 4 PJ04 徐工挖掘机配件(XE950DA) 批 1 - 5 LT05 轮胎(14、23.5、12) 批 1 - 6 PJ06 滤芯 批 1 - 7 PJ07 推土机装载机配件 (SD32推土机、柳工ZL50CN装载机) 批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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