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LZC2025-C2-020152-GXC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玉林市玉州区钟周村沟渠治理及道路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第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 3.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
2 | 采购公告中“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4.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评标主场设在玉林市玉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会场设在岑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供应商须知正文“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凡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有涉及上述内容的相应更正,其余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林市玉州区城北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城北街道日华路1号
联系方式:0775-2384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创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玉州区清宁路666号毅德国际商贸城新D区15幢3层
联系方式:0775-23327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艳梅
电 话:0775-2332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