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
涪陵光明市政项目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水稳料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23G-06-FLGMSZ-XJ-2026-03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所属项目,建设资金也落实,具备询价条件。现对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光明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所需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水稳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光明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位于重庆市涪陵区。开工日期:2023年11月,竣工日期:2026年4月。主要工程:光明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建设用地面积约810亩;场地总挖方为452万方,总填方为18万方。填方边坡最大高度15m,挖方边坡高度22m。设计内容包括场地平场、公路工程,污水管网迁改及边坡治理工程,项目规模为中型。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5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 一览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 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SH-01 | 商品混凝土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60.00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光明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 | 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光明村 | 以甲方批次计划为准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2900.00 |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150.00 | |||||
商品混凝土 | C35P8 | m³ | 350.00 | |||||
LQHNT-01 | 沥青混凝土 | 改性沥青混凝土 | AC-13C | t | 1025.00 | |||
沥青混凝土 | AC-20C | t | 1540.00 | |||||
SW-01 | 水稳 | 水泥稳定性碎石 | 5.50% | t | 4750.00 | |||
水泥稳定性碎石 | 4% | t | 6600.00 |
3.2技术规格书: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商品砼配置技术、质量措施应符和《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合国家标准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范》DB37/T5092-2017、《混凝土泵送技术规程》JGJ-T 10-2011,混凝土强度检测应符合《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19等相关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
2 | 商品混凝土 | C25 | |
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5P8 | |
5 | 改性沥青混凝土 | AC-13C | 参考《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
6 | 沥青混凝土 | AC-20C | |
7 | 水泥稳定性碎石 | 5.50% | 水泥:可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和火山灰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为32.5级。不得使用快硬早强水泥和已受潮变质的水泥,水泥的初凝时间应长于3h,终凝时间宜在6h以上,因气候原因水泥终凝时间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应掺加缓凝剂,水泥及必要的外掺剂的物理性能及化学成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应规定。 集料:用于水泥稳定的粗集料采用就近的卵石或石灰岩轧制而成,碎石的压碎值≤30%,最大粒径不超过31.5mm(基层)、37.5mm(底基层);细集料宜采用碎石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石屑或天然砂,有机质含量不超过2%, 水:凡饮用水均可使用。 强度:基层混合料的7d浸水无侧限抗压强度不应小于3.5Mpa且不应大于6.0MPa,底基层不小于2.5Mpa且不应大于4.5MPa。基层最大水泥掺量为5.5%,底基层水泥掺量为4%,水泥掺量为参考值,具体掺量根据现场实验确定。 |
8 | 水泥稳定性碎石 | 4% |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价格
3.3.2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上月的21日至当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月的21日至23 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当期开具的收料证明与甲方项目物资部门核对并开具结算单,双方必须在此期间办理当个结算周期的对账手续,不能拖延、遗漏,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相应的结算权利,甲方不再给予结算。
付款周期及比例:每次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收到乙方送货清单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以每个月20日为对账周期,双方就数量、规格型号、总金额核对无误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业主计价进度,次月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货款80%,三个月内支付至相应货款的95%,逾期支付不计息,剩余5%货款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金在货到工地六个月内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支付方式: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票、铁建银信、建行融信等,其中采用银行承兑汇票、铁建银信、建行融信等票据支付的比例不低于应付款的30%,票据期限为6个月至1年期,乙方承诺不向甲方主张贴息费用。每次付款前乙方均需提前提供收款收据。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单价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光明村。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1日09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协信星光天地2栋
联 系 人:赵滨
联系电话:18628873531
2.采购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光明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光明村
联系人:李文静
联系电话:17772449065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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