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自然资告字〔2025〕第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东兰县人民政府批准,东兰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序
号
|
宗地坐落
(编号)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设计要求
|
土地出让
起拍价
|
土地竞
买保证金
|
1
|
东兰县原城厢粮所(DL-04)
|
304.68平方米
|
住宅用地
|
70年
|
容积率≤6.5,
建筑密度≤100%,建筑高度≤24 米。
|
243万元
|
150万元
|
备 注
|
1、除上述控制性规划指标外,项目建设还需符合相关的建设规划及行业规范;
2、土地出让成交总价仅包括土地出让金,不包括其他税、费等;
3、土地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按出让文件规定交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竞得后将转为土地出让金。
| ||||||
二、出让方式
以网络拍卖方式进行出让。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及竞买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法律另行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联合竞买的,应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和出资证明等相关资料。在本期宗地出让之前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一)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违法犯罪行为和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
(二)存在违法占用土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三)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四)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的;
(五)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付清地价款的;
(六)签订《成交确认书》,未按约定时间办理用地手续和支付地价款的;
(七)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 七、报名方式、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