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_@廊坊开发区产业展示中心(城市会客厅)物业服务项目#_@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5、本项目采购内容:物业服务。 6、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为保证管理范围内各项建筑和配套设施时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营造一个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 7、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符合《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8、采购标的数量:1家服务单位。 9、服务期限:1年。 10、地点:廊坊开发区会展中心A馆内部分区域。#_@_@600000#_@_@2026-02#_@_@ #_@_@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本级 2026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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