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泉州市市政工程中心委托,泉州中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350501]QZZL[CS]2025002、市管部分城市道路沥青路面养护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市管部分城市道路沥青路面养护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01]QZZL[CS]2025002
项目名称:市管部分城市道路沥青路面养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50,844.00元
采购包1(市管部分城市道路沥青路面养护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750,844.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750,844.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B02050000-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 市管部分城市道路沥青路面养护工程 | 1(项) | 否 | 涂门街呈东西走向,本次路面养护范围起点温陵路,终点至中山路交叉口,现状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为30 米,路面养护全长约1.0 公里,养护面积16818.62 平方米。 新门街呈东西走向,本次路面养护范围起点新华北路交叉口,终点至中山路交叉口,现状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为30 米,路面养护全长约760 米,养护面积13473.19 平方米。 新华北路呈南北走向,本次路面养护范围起点西湖街交叉口南侧,终点至城北路交叉口,现状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为34 米,路面养护全长约416 米,养护面积4779.03 平方米。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附件) | 2,750,844.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60个日历天。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①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提供相关资质有效证书扫描件。 ②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3)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①供应商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进行自我认定和声明,本项目要求承建工程的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承建本工程项目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本工程项目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的相关格式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绿色建材: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1-10 至 2025-11-1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1-20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栋4楼开标1室(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5-11-20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栋4楼开标1室(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泉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南路199号
联系方式:188599588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泉州中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高山宫后巷6号鲤城职工之家四楼401号
联系方式:189597912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松亮
电话:18959791297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泉州中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泉州中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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