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低空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竹溪县低空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HBZH-202509FJ-017002002)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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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ZH-202509FJ-0170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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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竹溪县低空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溪发改审批【2025】13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竹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 ,招标人为湖北竹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永信恒昌工程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竹溪县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12.69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本次建设项目内容包括:无人机装配车间17510平方米、性能试验室 2997.8平方米、碳纤维车间10831.8平方米、机械加工车间 2985.4平方米、仓库 6920.7平方米、配套研发中心4775平方米,同步建设产业园区域内道路工程、电力通讯预埋工程、给排水、消防、停车场等配套基础设施。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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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竹溪县低空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无人机装配车间2、无人机装配车间3、无人机装配车间4、仓库1、仓库2、仓库3、仓库4、室外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本标段为施工第二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30 合同估算价:4914.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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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914.77064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802.318743万元,甲供材料(中粗砂、碎石)112.451904万元,甲供材料费按工程量清单内提供的固定单价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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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 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报告。 (4)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 1 项公开招标的合同金额为4000万元及以上包含房屋主体结构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厂房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证明资料;④政府官方网站网址链接的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⑤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竣工验收信息或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网页截图(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单位提供均可)。 (5)人员要求:①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5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③拟投入本项目(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标准员、劳务员、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合格证书 (其中安全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④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班子所有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且在投标及施工全过程中不得更换(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单位提供均可)(6)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力义务。(2)联合体最多不得超过 2 家,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资料等。(3)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签章。(4)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的,业绩、 拟投入的人员及评标办法赋分时,所有赋分条款,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资料均视同有效。(5)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的信誉要求,有任何一方不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的信誉要求,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6)各联合体单位不得单独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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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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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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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在开标时按照规定的时间内签到,收到投标文件解密消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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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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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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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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