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区东部区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收集工程监理 更正公告
由于招标文件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原公告日期: 2025- 12 - 25 更正内容为 : 1. 原公告内容 : 交易中心地址信息:霸州市益津南路 330号(霸州市公共资料交易中心三楼),现 更正为 :霸州市益津南路 330号(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 2. 招标文件中对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允许有在建合同的要求与招标公告中不一致,现将招标文件中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对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更正为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即视为各潜在投标人已收到并悉知,各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获取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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