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2025 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KG-CG-202508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2025 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394.92684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
泓港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 (002)第二标段; (003)第三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正文;
(002 第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正文;
(003 第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正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 年08 月18 日 09 时00 分到2025 年09 月07 日 17 时30 分
获取方式: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zzhkgggzy.cn:18082)”,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
后,凭CA 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09 月08 日 09 时00 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
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09 月08 日 09 时00 分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2025 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郑港经发投资〔2025〕258 号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以及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航
空港区泓港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2025 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HKG-CG-202508001
2.3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洧川镇、大营镇、岗李乡及大马乡。
2.4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管网、附属建筑物工程。供水管线长度
总长约49.62km,其中 DN350~DN600 采用K9 级球墨铸铁管,长度约11.62km,De315~
De110mm 为PE100 给水管,长度约38.00km;其中主要穿越工程设计均采用PE100 管水平定
向钻穿越。
2.5 招标范围:标段施工总承包范围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
容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大营和岗李乡区域。具体包括:卢家支线、祝家支线和岗李乡申刘支线。
第二标段:大马乡区域和洧川部分区域。具体包括:马古岗支线、康顺支线和洧川主线部分
区域(洧川主线和鲁湾支线交叉点以北部分)。
第三标段:洧川区域。具体包括:鲁湾支线,洧川一水厂支线,董庄支线,英内支线,洧川
二水厂支线,湾里河支线,养马寨支线和洧川主线部分区域(洧川主线和鲁湾支线交叉点以
南部分)。
注:各投标人可同时就本项目三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且在本工程
承担水利工程专业任务的单位)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提供本
次招标所需资质的备案登记截图,未进行信息公开或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件材料与信息公开内
容不一致的不予认可,查询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2)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
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投标人不能使用标注异常的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
知内容(投标人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的企业资质查询截图和
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资质查询截图),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
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3 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备在投标企业注册(联合体
投标的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拟任技
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经理、拟任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
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
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
的不予认可);
(2)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拟任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投标人资质信息和拟投入本项目主要参建人员信息(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
职安全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未进行信息公开或投标文件
中所附证件材料与信息公开内容不一致的不予认可,查询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以上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
(至少包括2025 年2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
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
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和破产状态(提供书面
承诺);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
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
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
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
询结果需显示时间。
(4)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列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失信黑名单,拒绝其参与本
次投标活动,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s://rcpu.cweun.org/)查询信
息网页或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
注: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满足信誉中(1)、(2)、(3)、(4)要求。
②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
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1)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
台”进行信息公开(查询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且需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
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 年2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
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
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
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在本工程承担水利工程专业
任务的单位,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应≤2 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
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单位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
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
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
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
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5 年8 月18 日9 时00 分至2025 年9 月7 日17 时30 分
(北
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zzhkgggzy.cn:18082)”,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
后,凭CA 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0 元。
4.3 不同标段招标文件请分别下载,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
投标。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9 月8 日9 时00 分,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
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
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在线准时
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
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
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泓港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丁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600742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洵美路16 号7 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邮 箱:hnqszbdl@126.com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 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 号楼九层907 室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1-86198136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100 米路北
2025 年8 月1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
执法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区泓港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洵美路16 号7 号楼
联 系 人:赵女士、丁先生
电 话:0371-6060074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 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 号楼九层907 室
联 系 人: 陈先生、罗先生
电 话: 0371-63225115
电子邮件: hnqszbdl@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