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722508793 | 项目名称 | 塘下涌社区富塘路47号A栋厂房一楼、二楼、E栋四楼宿舍及配套设施 |
起始日期 | 2025年10月16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10月22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1、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富塘路47号配套设备(一楼、二楼配套) 2、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富塘路47号E栋宿舍四楼整层 3、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富塘路47号A栋厂房一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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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数量 | 1、房产建筑物:322.00平方米 2、房产建筑物:726.00平方米 3、房产建筑物:11778.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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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60月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3个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25元/平方米/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轻工业及配套) |
履约条件 | 无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物业情况: 位于塘下涌社区富塘路47号 A 栋厂房一楼、二楼、 E栋四楼宿舍及配套设施(厂房一楼、二楼11778平方米、宿舍E栋四楼726平方米及配套设施322平方米,合计12826平方米)。 二、投标及开标: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ggzy/center/ (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page/guide/guide.html%EF%BC%89%E3%80%82%3Cp%3E (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page/guide/guide.html%EF%BC%89%E3%80%82%3Cp%3E 三、承租方应于每月10日之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租赁押金:二个月租金总和 | 水费 | 按实际发生缴交 |
电费 | 按实际发生缴交 | 其他 | 按实际发生缴交。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单一来源谈判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以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组织交易。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本次交易失败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交易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本次交易失败 |
项目日程
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0月23日 15时00分00秒 | 评审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23日 15时00分01秒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3日 15时00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00时00分00秒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1日 00时00分00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为本次谈判受邀意向承租方。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 |
联系人 | 龚经理;黄经理 | 联系方式 | 27758321;27758815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科集盈股份合作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项目邀请陶世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为意向承租方参与单一来源谈判。 2、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三)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四)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时,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交易机构收款账户的,交易机构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出租方账户的,出租方从扣除的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中支付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3、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租公告截止时间前3日,意向承租方如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 4、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质疑。 5、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 (试行)="">等 5 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4〕5 号)等有关规定,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出租方支付。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