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所属诸城市林家村镇原329诸城收费站办公区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第二次),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2025-0000033
二、项目名称:潍坊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所属诸城市林家村镇原329诸城收费站办公区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第二次)
三、标的房屋内容:
诸城市林家村镇原329诸城收费站办公区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建筑面积:2964.67平方米,三年租赁权挂牌(竞价)起始价40.9038万元(13.6346万元/年),竞拍保证金0.5万元。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版系统)http://***/:8082/wfggzy%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4%B3%E8%B4%AD%EF%BC%8C%E8%AF%A6%E6%83%85%E8%A7%81%E3%80%8A%E6%BD%8D%E5%9D%8A%E5%B8%82%E5%85%AC%E8%B7%AF%E4%BA%8B%E4%B8%9A%E5%8F%91%E5%B1%95%E4%B8%AD%E5%BF%83%E6%89%80%E5%B1%9E%E8%AF%B8%E5%9F%8E%E5%B8%82%E6%9E%97%E5%AE%B6%E6%9D%91%E9%95%87%E5%8E%9F329%E8%AF%B8%E5%9F%8E%E6%94%B6%E8%B4%B9%E7%AB%99%E5%8A%9E%E5%85%AC%E5%8C%BA%E4%B8%89%E5%B9%B4%E4%BD%BF%E7%94%A8%E6%9D%83%E7%A7%9F%E8%B5%81%E9%A1%B9%E7%9B%AE%EF%BC%88%E7%AC%AC%E4%BA%8C%E6%AC%A1%EF%BC%89%E6%8C%82%E7%89%8C%EF%BC%88%E7%AB%9E%E4%BB%B7%EF%BC%89%E6%96%87%E4%BB%B6%E3%80%8B%E3%80%82%3C/p%3E%3Cp style="color: rgb(0, 0, 0);">注: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网站” →点击“交易会员登录” →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5年11月19日17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18日、19日(每天上午9:00-10:00)。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自行查勘,舒经理: 0536-8798505。
七、网上竞价时间
2025年11月20日9:00-9:1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在文件规定的展示时间内详细了解标的房屋现状,并实地查看了解标的房屋及有关资料。标的房屋以公开展示时的现状为准。
2、本次出租房屋若存在其它本公告未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清场产生的费用、欠缴的物业费、水电费等,均由本次竞价成交的承租方自行承担。
3、标的房屋禁止用于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物品。
4、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若承租方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装修,承租方装修时亦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并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租赁期内,承租方为实际管理人,须按要求依法经营,证照齐全,按照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相应防范措施,对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如造成自身或他人意外伤害等)、安全、环保、消防等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租赁期内,严禁擅自转让、转租给第三方或在房屋上设置抵押等权利负担,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标的房屋。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合同终止或解除,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无权向出租方及产权方单位追偿,所交纳的使用权租赁费、交易服务费用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7、标的合同解除或租赁期满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等设施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装修、装潢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当日一并交给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8、若因政府或出租方规划建设等需要停止租赁时,承租方须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一个月内无条件原样清空房屋,据实结清房租,租赁合同解除,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
9、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自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原件)至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2)自接出租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第一年租赁价款。后续租赁价款应当于每年度租赁期届满前一月交清。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先生
联系电话:0536-8798505
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中段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3日
潍坊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所属诸城市林家村镇原329诸城收费站办公区三年使用权项目(第二次)挂牌(竞价)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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