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丹东市2025年标准化林业站建设项目(车辆采购)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600-03796
项目名称:丹东市2025年标准化林业站建设项目(车辆采购)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40000
最高限价(元):144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货物需求:采购工具车12辆。
二、技术参数
★1、级别:皮卡;
★2、能源类型:柴油;
★3、环保标准:国Ⅵ;
★4、车身尺寸:长度5400-5680mm,宽度1800-1920mm,高度1730-1855mm,轴距3350-3515;
★5、货箱尺寸:长度1680-1810mm,宽度1460-1620mm,高度480-530mm;
★6、车门座位数:4门5座;
★7、发动机排量(L):1.8-2.0T;
★8、最大功率≥102KW,最大马力≥139Ps,最大扭矩≥330Nm;
★9、驱动形式:前置四驱;
★10、四驱形式:分时四驱;
★11、变速箱形式:6挡手动;
★12、进气形式:涡轮增压;
★13、助力类型:液压助力;
★14、具备ABS防抱死、制动力分配功能;
★15、具有蓝牙/车载电话;
16、多功能方向盘;
17、外后视镜电动调节;
18、具有遥控钥匙;
19、主驾驶座安全气囊;
20、主驾驶位安全带未系提醒;
21、大灯高度可调;
三、商务条款
★1、标★项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不能低于以上标准,否则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质量标准: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原厂合格正品。
★3、质保期限要求:整车3年或10万公里及以上,时间和公里数两者以先到达为准。
★4、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内免费维修,硬件非人为损坏免费更换,并且定期免费对货物进行检修。货物出现问题时,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质保期满后,仍由投标人提供有偿上门售后维修、服务。
★5、交货及其他要求: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货。
2)交货地点及运输要求: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中心
3)包装要求:交货时所有货物应为出厂原包装,有生产厂家包装封带。到货时包装应完好,由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拆封。
4)服务要求:免费安装调试,免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和操作培训。
5)其他要求:所投产品交货验车时,需提供使用说明书、保养手册、产品合格证、随车工具说明等。
6)本项目全部货物的运输及与运输相关的费用,包括货物、随配附件、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用、购置税、车辆改装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项目验收:采购单位自行验收。验收时中标人须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参与验收和负责答疑。
★7、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8、中标后须为工具车加装车载无线电台和喷涂车辆底盘防锈涂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3日16时00分至2025年11月1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中标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函中填写的邮箱内。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备份文件在开标当天,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同时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 盘)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参会代表必须按时到达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备份文件,参与招标活动。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若系统突发故障需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则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5、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投标人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投标人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6、投标人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注意事项:投标人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文件时需保证文件清晰度。因文件上传清晰度问题,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认定,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投标人共同签字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中心北路2号
联系方式:04152593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联系方式:0415-2171055
邮箱地址:ddggzyjyzx@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旭 于航
电 话:0415-217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