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002505655 | 项目名称 | 深圳地铁长圳车辆段综合楼17层1707办公用房 |
起始日期 | 2025年07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7月16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深圳地铁长圳车辆段综合楼 |
面积/数量 | 43.23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办公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1年 | 响应有效期 | 365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45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15元/平方米/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办公 |
履约条件 | 1.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相关费用;2.未经出租方书面确认不得擅自转租;3.负责物业租用期间的消防安全,如做二次装修的,须经出租方指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及消防安全管理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4.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4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与指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不得修改合同内容条款,且签订合同(含附页)的名称须与报名资料一致,否则即视作违约;5.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最终以签署的合同条款内容为准。 | ||
其他补充说明 | 承租方在收到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后15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再协商确认免租期,且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原则上不超过15日。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一次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企业法人;2.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及使用情况、租赁面积、功能区分、结构型式、空间尺寸、房屋朝向、装修及设施设备等实际情况),签署相关承诺函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3.意向承租方依法经营,无违法失信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单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单https://zxgk.court.gov.cn/;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法人报名;5.意向承租方存在如下情形的,视作不符合本项目报名及承租条件:(1)自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以来与出租方及其下属单位有过诉讼、仲裁史,且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2)自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以来在出租方及其下属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或者有对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声誉造成损害行为的;(3)正与出租方及其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且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达成和解或纠纷化解的;(4)自报名截止之日前一年以来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具体包括各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有合同关系但合同履约评价为D级(不合格)的;6.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承租物业用途说明,承诺经营业态符合本次招租物业规划,且承诺经营业态不做更改;如意向承租方经营业态不符合本次招租物业规划的,视作不符合本项目承租资格条件。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深圳联交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企业(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整版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5.信用中国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单;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8.承租物业用途说明;9.承诺函;10.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16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945.35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7月16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楼 |
联系人 | 战小姐;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83690510;0755-83690738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招租物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2.招租物业由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费单价暂定为21.8元/平方米/月(含中央空调能耗费,中央空调提供时间为每年4-11月,工作日时段8:00-19:00,非工作时段如有使用需求,由客户自行承担费用);保证金按3个月物业管理费金额计收,水、电费按政府定价标准,具体商务条款由承租方与深铁物业商定签署合同;3.承租方须自行完成消防报验工作;4.租赁保证金数额按合同末年3个月租金计算;5.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挂牌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6.租金支付方式:以转账方式支付。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