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咸安区2025年鸣泉河(柏墩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招标编号:SZZX-202601SL-502001)就以下事项进行澄清修改:
1、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前表第10.10款(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增加“4、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项目开标后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2、本澄清修改通知是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本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招 标 人:咸安区水土保持治理工程项目管理部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12号 联 系 人:刘会斌 电 话:1599793871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28号5楼(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 联 系 人:陈善彦 电 话:15629933378 日 期:2026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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