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CXH2025-GK006/LC-W-1-25-069)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聊城市一、招标条件本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0万元,招标人为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向他人转让承包内容,不得将承包内容支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8)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 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行为犯罪记录的网页 截图(查询内容为行贿犯罪,查询人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查询时间应在采 购文件发布时间之后,并保证采购活动期间无新增负面信息;(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0)投标人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或取消中标资格,拟中标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11)投标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中标资格;(12)具有独立开具发票的能力,提供正规合法发票,需做到四统一:“中标人单位、合同签订单位、发票出具单位、收款单位”必须一致;(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0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12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电子邮件报名(电子邮件报名,请将报名费电汇账户)。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报名情况表(包括汇款凭证截图、联系人、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资料),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 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招标文 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聊城市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5-8165-0451
邮箱:gxczpt@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