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普洱市澜沧县惠民镇休闲度假中心商业广场运营合作项目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普洱市澜沧县惠民镇休闲度假中心——商业广场运营合作项 目】招标人为【普洱市景迈山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普洱市澜沧县惠民镇休 闲度假中心一一商业广场运营合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普洱市澜沧县惠民镇休闲度假中心——商业广场运营合作 项目。2.2 项目编号:【中邦招】2026017B221537-0041。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4基本情况:普洱市澜沧县惠民镇休闲度假中心总建筑面积约53194.9 平方米,规划业态为文旅相关、特色商品/餐饮、品牌旗舰店等。本次招标的合 作物业为休闲度假中心一号楼的部分商业物业,建筑面积约2000平米(以下简 称合作物业)。休闲度假中心与景迈山景区景点交通直达,域内山地资源丰富, 民族文化繁盛,环抱于优美的热带环境之中,周边围绕着丰富的自然奇观和民族 文化遗产。2.5项目地点:云南省普洱市2.6合作期限:采用“5年+5年”共10年的合作模式。2.7招标范围:合作物业的投资建设和商业运营,向招标人支付销售收入分成:2.8合作模式及要求:2.8.1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运营合作方,招标人提供约2000平米物业, 运营合作方对该物业进行投资和商业运营,合作物业的投资金额约2000.00万元,全部由中标运营合作方自筹并支付。2.8.2全部销售收入均应纳入分配,运营合作方按合同约定,以实际销售收入为准,按中标分成比例向招标人支付销售收入分成。2.8.3要求合作物业集景迈山民俗文化、非遗文化展示、艺术作品、非遗体 验、产品转化销售等内容为一体的综合性展示馆,突出展示景迈山世界文化遗产 特色,整合茶文化、民俗文化、非遗技艺展示及游客体验功能,打造景迈山旅游 新地标。2.9退出机制及续约机制2.9.1退出机制:若运营合作方在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期 间,累计销售收入低于2100.00万元,则触发退出机制,双方合同终止,运营合 作方无条件退出。2.9.2续约机制若运营合作方在2031年1月1日至2035年12月31日(共 五年)期间,累计销售收入达到或超过5000.00万元,则触发续约机制,运营合 作方有权无条件获得5年续约权利。2.10资产归属:合同到期(或触发退出机制终止合同)后,合作物业及相 关附着物产权无条件归招标人所有,运营合作方需无条件接受。2.1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 满足招标人相关要求。2.1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法人证书。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 停业阶段、财产被接管状态或破产状态,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上述内容须 自行承诺并提供“财务状况承诺书”。3.3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黑名单)”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3.4其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26年1月7日8 时00分至2026年1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4.2招标文件售价40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7日15时00分。5.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普海市注:请先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办理相关事宜。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邮 箱:zbgs55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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