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海宁市人民医院2025年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海宁市人民医院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宁市人民医院二期项目智能化采购与安装 |
| 预算金额(元) | 45000000.00 |
|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 | 否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年07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海宁市人民医院二期项目智能化采购与安装 数量/单位:1项 预算金额(元):45000000.00采购目录: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建设融高效、安全、节能、管理为一体的智慧型数字化医院,实现医疗、科研、管理等多领域的信息化融合。通过智能化系统的应用,提升医院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体验。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中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质量、 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进口货物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证明。 中标人应保证提供的货物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版权等。否则,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货物最终验收后,中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质保期:整个项目自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叁年。质保期内,所有软件免费维护、升级。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出现的质量问题,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无国家规定和要求的,按承诺和厂方“三包 ”规定)立即进行免费维修、免费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直至免费更换新货物。;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要设置防护设施,参加工伤和意外伤害险,加强对职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中标人负全责。; 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竣工验收。。 |
| 联系人 | 陈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7387239122 |
| 备注 | / |
海宁市人民医院
2025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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