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高新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排水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高新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排水工程,已由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徐高审[2026]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州高新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排水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藕河路(女峨东路-长安路段)长约830米,青山路(长安路-德智路段)长约280米,南沙东路(长安路-女峨东路段)长约1100米,女峨东路(藕河路-建材厂段)长约680米,上述道路配套建设雨水、污水管网。包含本工程的勘察、物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等。
2.1.3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3900万元,勘察设计费约104万元。
2.1.4工期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1.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包含本工程的勘察、物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施工及监理招标阶段配合服务、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竣工验收阶段配合),并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2.3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壹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申请人若不具备上述工程勘察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工程类)(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6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9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若不具备上述工程勘察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此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1月11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09时30分。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4.1
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100分)
经济标:10分
技术标:72分
商务标:18分
2.4.1(1)
投标报价
(1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每低1%扣0.2,偏离不足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说明:
(1)上述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偏离不足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本评分细则中,有效投标文件均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4.1(2)
技术标
(72分)
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
(10分)
投标人了解本工程宏观情况,对项目概况、周边自然条件、水环境等方面的理解程度。
总体勘察设计方案
(29分)
1、方案设计文件是否全面完整,标识是否清楚,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规定;
6分
2、项目建设条件是否调查充分,资料收集是否详实;总体设计原则是否正确,方案阐述是否充分、合理;
5分
3、总体方案布置是否合理,对关键性技术问题是否论证充分,达到规定深度要求;
6分
4、其他专项工程设计是否合理,符合规范及规划要求。
6分
5、设计方案的比选论证是否充分,推荐方案的选择是否合理,采用的形式是否安全、经济。
6分
关键节点方案(18分)
1、对关键节点分析清晰,方案全面、准确,提出的对策及建议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6分
2、现状管线调查是否充分,管线综合布置是否合理;利用及新建排水系统是否满足相关设计要求。
6分
3、排水设计是否安全、经济、合理。
6分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5分)
设计质量的控制体系及保证措施完善、合理。
设计投资控制措施
(5分)
设计投资控制措施完善、合理。
后续服务
(5分)
1、设计进度安排是否详细、合理,具有可实施性;
2、后续服务安排是否满足施工等阶段要求。
评分标准:
(1)以上某项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
(3)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
(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评标委员会意见不一致时,少数服从多数)。
(5)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各项内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得分不应低于70%。(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技术标部分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所打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
(6)技术标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为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2.4.1(3)
商务标(18分)
人员配备
(10分)
项目负责人(2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的得2分,满分2分。
道路专业负责人(2分):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满分2分。
结构专业负责人(2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满分2分。
造价专业负责人(2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满分2分。
勘察专业负责人(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资格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满分2分。
注:
1)同一专业仅能配备一名专业负责人且不能兼任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负责人。
2)以上注册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在投标人企业注册,且同时提供近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社保证明在“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4)证书及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
企业业绩
(4分)
投标人自2021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排水管网工程或含类似排水管网工程的设计项目(不包含仅限于初步设计阶段的项目),且单项设计合同范围内的排水管网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2500万元或单项合同金额(设计费)大于或等于70万元,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以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设计合同为准),两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以上提供的材料如果是含类似排水管网工程的,若以上资料未体现类似排水管网工程造价必须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单独的排水管网工程造价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如提供联合体中标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投标人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s://***:7086/jsztk/ width="81">
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排水管网工程或含类似排水管网工程的设计项目(不包含仅限于初步设计阶段的项目),且单项设计合同范围内的排水管网工程造价不低于2500万元或单项合同金额(设计费)大于或等于70万元,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以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设计合同为准),两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以上提供的材料如果是含类似排水管网工程的,若以上资料未体现类似排水管网工程造价必须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单独的排水管网工程造价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如提供联合体中标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分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s://***:7086/jsztk/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链接])、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0512-58188503。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同昌西路1号楼4-5层
联系人:周忠立
电话:13951352703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三环南路与奎河交界处西北侧江苏淮海科技城·数字经济产业园6号楼9层
联系人:张镇宁、李梦溪、陈玉帅
电话:0516-83669977
项目负责人:李梦溪
10.2相关部门
10.2.1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6-83535332
10.2.2交易中心业务电话:0516-67019068、0516-67019025。
交易中心软件管理电话:0512-58188503。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应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异议联系人:陈玉帅,联系电话:0516-83669977。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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