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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本级中心】襄阳檀溪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深化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2026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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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檀溪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深化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202609SZ-04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阳檀溪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襄阳檀溪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襄发改审批[2026]50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襄阳檀溪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襄发改审批[2026]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市污水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及市本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襄阳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东风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深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阳市襄城区檀溪片区。 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在襄城区檀溪片区育才路、滨江大道、长虹南路及环城南路合围区域开展污水管网改造,新建DN400-DN8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网约12.33千米,新建智能分流井2座;混错接点分流改造50处,缺陷病害管道改造约0.6千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初步设计深化,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深化等成果文件的报批、评审、修改完善,以及后续EPC招标技术配合、初步设计深化交底、设计答疑和相关技术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计划工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06合同估算价:20483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2.6其他:(1)最高投标限价:204.83万元;其中初步设计深化费限价102.14万元,地质勘察费限价62.69万元,工程测量及工程物探费限价40万元。(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可。承担工作内容按国家法律规定无须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则无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2)人员要求:①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②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勘察工作的成员单位正式职工。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正式职工。上述人员须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由人社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可提供劳动合同、退休返聘协议、单位任职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承接过单项工程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1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项目勘察业绩和设计业绩。同一合同同时包含勘察和设计内容的,可同时认定为勘察业绩和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中项目网页截图及网址,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财务状况承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⑦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①-⑧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其他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响应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5 其它要求:1、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本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1)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采用中标后进行合同分包形式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不少于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的比例不少于“合同估算价40%”的60%),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具体的政策依据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CA及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9日0:00时至2026年10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08时3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及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链接])、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链接])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襄阳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东津新区(经开区)东津新区汉水路1号东津商务大楼A座
    联系人:望芳
    电话:0710-2557678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东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中原西路8号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8楼
    项目负责人:张小满、汪川、丁华琳
    电话:0710-3705130、15502782777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地址:襄阳市中新路8号襄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招投标监管室
    联系人:招投标监管科
    电话:0710-3231015
    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襄阳市行政审批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公园路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441办公室
    联系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
    电话(传真):0710-3273186
    电子邮箱:
2026年10月08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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