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建设(海南)有限公司
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学生文体中心建设项目塔吊租赁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XJS(HN)-2024-15-WS-003)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建设(海南)有限公司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学生文体中心建设项目塔吊租赁招标采购(招标编号:ZHXJS(HN)-2024-15-WS-003)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机械租赁(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化学建设(海南)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学生文体中心建设项目工程中化学建设(海南)有限公司按联合体责任划分施工区域为应急保障用房部分的应急保障用房地下土建工程、应急保障用房地上土建工程;室外配套工程部分的室外围挡及大门、标识标牌。本工程概算总投资金额12963.92万元,其中中化学分工范围合同金额暂定为:6331.07万元。项目总体工期540历天。计划2024年8月22日开工,2026年2月12日竣工。
施工合同签订情况:施工合同已于2024年8月20日签订。
3.2采购内容
详细清单及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售价见附件一。
3.3 交货期:以甲方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3.4 交货地点: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学生文体中心建设项目部
3.5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3.5.1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的租赁资质证明文件,负责办理机械检测并取得安全使用手续,提供机械相关资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设备产权证复印件、设备出厂合格证、操作手身份证及操作证件等资料。才能安排设备进场验收。按照国家标准、现行规范验收。设备不得有锈蚀、掉漆。
3.5.2机械设备使用必须遵守国家、行业及当地政府对环保、节能、排放及职业健康的要求。
3.5.3严格执行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及机械设备安全,制定和采取防范措施,禁止超负荷和违章作业。
3.5.4各类机械设备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和防护措施,机械设备在每班作业前后的检查、保养,由操作人员按规定检查项目保养,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实行“十字作业法”,即“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消除故障隐患。
3.5.5机械设备使用的燃油、润滑油(脂)、液压油、冷却液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3.5.6机械的重要零部件如发动机、液压主泵、主阀、行走机构、回转机构及主要结构件(动臂、斗杆、平台、下车架)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由供方对有缺陷的零部件进行更换或维修。乙方应按塔吊设备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按国家标准要求提供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上述文件。
3.6 其他:无.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供应经验的供应商;
(2)供应能力要求:具有与采购物资供应所匹配的供应设备、生产线等供应能力,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或设备出厂合格证等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4)信誉资料要求: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供应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5)其他要求:申请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6)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供应企业与其代理商。
5. 询价采购招标文件的获取
是否需要使用CA:否。
5.1本次招标文件仅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询价采购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因审核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5.2.2办理CA数字证书:线上投标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办理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办理。(注册及CA办理指南见门户帮助中心-投标人指南,客服热线400-0351-029)。
5.2.3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点击“在线报名”-“提交”,等待申请通过。
5.2.4购买询价采购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9月12日10时00分至2025年9月15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
6.1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件一),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2个工作日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和标段(包)名称,以便财务及时查账。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6.2线上递交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将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上传至平台,作为财务查账依据。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并线上递交付款凭证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平台操作:“我的项目-项目主控台-保证金管理”,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报价递交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17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17时00分。
7.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上传至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未上传,招标人将其作弃标处理。投标人应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均需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使用CA 加盖公章加密。(投标客户端及操作手册请于平台“帮助中心—相关下载”中自行下载,客服热线:400-0351-029)
7.3开标地点: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制纸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进行线上投标报价解锁,网上开标解密时间:120分钟(注意:解密时需要使用CA或文件加密密码,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同撤回投标文件)。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5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澄清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17时00分,澄清联系人:谈康。澄清方式:澄清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答复以电子招标平台澄清为准,电话咨询不作为评审依据。(平台操作:“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操作按钮:采购文件澄清管理”,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