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ZJA990054-202501-01
一、招标概况
宜昌姚家港化工园宝林片区基础设施及综合管廊建设项目预算单位采购于2025年09月05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9月26日 09时00分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364852.00 | 362000.00 | 379000.00 | |
质量目标 | 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合格标准。 | |
履约期限(天) | 每批次 30 日历天内,具体批次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需在招标人提供图纸后 20 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文件编制工作,10 天内协助完成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工作并出具财评报告) | 每批次 30 日历天内,具体批次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需在招标人提供图纸后 20 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文件编制工作,10 天内协助完成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工作并出具财评报告) | 每批次 30 日历天内,具体批次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需在招标人提供图纸后 20 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文件编制工作,10 天内协助完成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工作并出具财评报告)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江中英,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造]11154200016787 | 薛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造]11144200011699 | 郑晓涛,一级造价工程师,建【造】11014200006643 |
项目组成员 | 曾艳云,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造]11014200006671、黄杰,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造]11164200001335、李文超,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造]14244200018084、王继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造】11024200011096、李金霞,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造]14204200002358、何子祥,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造]14244200018401、建[造]11234200013948、王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造】11214200005200 | 陈忠,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造]21214200000782、刘婷,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造]14194200016801、冯义芳,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造]11214200003295、王文静,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造]11204200000431、姚锦艳,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造]21224200003312 | 代始龙,一级注册建造师,建[造]11014200006216、张鹏,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造]11194200013554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奖项 | 单位名称 | 奖项及获奖项目名称 | 颁奖部门 | 获奖日期 | 备注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5年9月2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和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进行远程异地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参与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共4家。 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形式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1、技术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4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2、综合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4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综合部分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3、经济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4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经济部分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4、评标委员会对4家投标单位得分进行汇总,并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张树仁;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郑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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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9月30日 12时00分至2025年10月09日 17时3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湖北姚家港绿色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15671011876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港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3677175120
3.行业主管部门:枝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电话:0717-42276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