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6年1月28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上发布了东吕匠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工程(三期)项目36#、38#楼的招标公告,现将原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需变更的内容为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 五 万元整(不超过招标工程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且最高不得超过五十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担保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现金保证金。 方式一: 以担保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晋城市公共资源工程建设交易平台,选择招标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选择“电子保函”按钮,自主选择服务商申请担保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 2、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晋城市)(https://***/)选择“金融平台”自主选择服务商申请电子投标保函/保证保险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 3、担保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 ①被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 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 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 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 4、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担保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 5、担保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以晋城市公共资源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展示的电子保函交纳情况为准。 6、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电子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7、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担保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则为无效保函。 方式二 1.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请在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 年 2 月 26 日 9 时30 分之前,登录晋城市公共资源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点击缴纳投标保证金按钮进行获取。 2.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 投标人需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2 月26 日9 时30分之前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 投标保证金以晋城市公共资源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 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自动退还非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自动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若未上传合同系统将根据中标结果30日内自动退还中标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现变更为 投标保证金额 壹拾 万元整(不超过招标工程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且最高不得超过五十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担保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现金保证金。 方式一: 以担保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晋城市公共资源工程建设交易平台,选择招标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选择“电子保函”按钮,自主选择服务商申请担保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 2、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晋城市)(https://***/)选择“金融平台”自主选择服务商申请电子投标保函/保证保险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 3、担保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 ①被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 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 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 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 4、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担保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 5、担保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以晋城市公共资源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展示的电子保函交纳情况为准。 6、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电子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7、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担保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则为无效保函。 方式二 1.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请在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 年 2 月 26 日 9 时30 分之前,登录晋城市公共资源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点击缴纳投标保证金按钮进行获取。 2.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 投标人需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2 月26 日9 时30分之前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 投标保证金以晋城市公共资源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 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自动退还非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自动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若未上传合同系统将根据中标结果30日内自动退还中标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晋城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电 话:0356-2022615 电子邮件:381795042@qq.com 三、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开发区街道东吕匠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开发区街道东吕匠社区 联 系 人:王琪琪 电 话:19603561368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诚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晋城市开发区皇城相府药业综合楼10楼 联 系 人: 郭先生 电 话:1833569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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