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官山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孔边窦、莘涌窦、石龙窦水闸工程第01次答疑与澄清通知文件
项目编号:A07-440605-2024-0002-04-01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官山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孔边窦、莘涌窦、石龙窦水闸工程
答疑与澄清通知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9月18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9日上午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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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澄清通知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一、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中的内容作出澄清:
原内容: | 澄清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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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就《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附表八 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作出提醒:本声明内容涉及投标文件否决性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内容),投标人应按自身实际情况对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点进行勾选,否则须承担相应责任。
3.现就《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附表九 标后履约承诺书”作出提醒:投标人应按自身实际情况对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点进行勾选,否则须承担相应责任。
4.现就《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技术标”的内容作出澄清:本项目使用信价量化评标法,对技术标内容不作要求。
5.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如出现没有工程数量的项,投标人可不作填写。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通知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澄清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澄清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澄清,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通知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通知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通知文件”共 3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丹灶排水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昊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1号54街区俊雅花园50座第二层自编203-2室(住所申报) |
联 系 人:张工 | 联系人:吴工 |
联系方式:0757-85449905 | 联系方式:0757-86258940 |
2025年09月18日 | 2025年09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