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0沪渝高速公路鸽子墩枢纽至皖鄂界段、G30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改扩建工程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50沪渝高速公路鸽子墩枢纽至皖鄂界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皖发改基础〔2024〕637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50沪渝高速公路鸽子墩枢纽至皖鄂界段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G30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皖发改基础〔2025〕578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30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水泥采购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2026JFAAZ00009
2.2项目名称:G50沪渝高速公路鸽子墩枢纽至皖鄂界段、G30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改扩建工程水泥采购
2.3工程地点:安庆市、宿州市
2.4建设单位: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5工程概况:
项目1:G50沪渝高速公路鸽子墩枢纽至皖鄂界段改扩建工程
G50 沪渝高速公路鸽子墩枢纽至皖鄂界段是安徽省“五纵十横五十四联”高速公路网布局中提到的联络线“合肥至九江”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起自G50沪渝高速与G4212合安高速交叉设置的鸽子墩枢纽南侧,起点桩号K523+939,向西南经怀宁县、潜山市、太湖县、宿松县,止于沪渝高速皖鄂省界,终点桩号K633+707.047,路线总里程109.768公里。全线改扩建怀宁、车轴寺、潜山南(枢纽)、潜山(枢纽)、太湖、太湖南(枢纽)、宿松7处互通式立交,新建太湖东1处互通式立交;原位改扩建公岭、王河、太湖服务区3处,及宿松停车区1处;新增U形转弯设施1处及养护工区1处,新增公岭服务区匝道收费站,同步建设匝道收费站等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整体式路基宽度42米,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及加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利用既有桥梁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G50沪渝高速公路鸽子墩枢纽至皖鄂界段改扩建工程分怀宁至潜山段、太湖至宿松段两段进行施工管理,主体工程每段4个标,共8个标;预制工程设1个标,每段各设1个预制及存放场地,共2个预制及存放场地。怀宁至潜山段起讫桩号为K523+939~K575+439,对应HYHQ-01~04标及预制标1#预制场;太湖至宿松段起讫桩号为K575+439~K633+707.047,对应HYTS-01~04标及预制标2#预制场;分别设置怀潜改建办与太宿改建办两个现场管理机构。
项目2:G30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改扩建工程
路线起自萧县白土镇东北侧皖苏省界,顺接G30连霍高速公路江苏段,沿既有G30连霍高速公路向西布线,经萧县永镇,淮北市杜集区朔里镇,萧县丁里镇、孙圩子镇、王寨镇,止于萧县张庄寨镇西北侧皖豫省界,顺接G30连霍高速公路河南段,全长约54.13 公里。全线主线设大桥12座,全线原址改扩建朱圩子(枢纽兼落地入)、萧县南、孙圩子(枢纽)、张庄寨4处互通立交,原址改扩建王寨服务区为开放式服务区,原址改扩建萧县管理分中心,同步建设养护工区1处等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全线采用既有高速公路两侧拼宽为主、局部单侧分离加宽为辅的原址改扩建方案,由双向四车道改扩建为双向八车道。全线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42米、单侧分离增建路基宽度20.7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一I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一2014)等有关规定。
2.6项目估算:6.5亿元
2.7招标类别:货物
2.8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其中G50 沪渝高速公路鸽子墩枢纽至皖鄂界段怀宁至潜山段、G50 沪渝高速公路鸽子墩枢纽至皖鄂界段太湖至宿松段、G30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分别签订采购合同,标包划分详见下表
标包号 | 地点 | 材料供应品种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对应的供货地点 |
SN01 | 地点一G50沪渝高速公路鸽子墩枢纽至皖鄂界段改扩建工程怀宁至潜山段 | P.O42.5散装水泥 | t | 472634 | 送到各施工单位拌和站 |
P.O52.5散装水泥 | t | 46006 | |||
地点二G50沪渝高速公路鸽子墩枢纽至皖鄂界段改扩建工程太湖至宿松段 | P.O42.5散装水泥 | t | 506887 | ||
P.O52.5散装水泥 | t | 39030 | |||
地点三G30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改扩建工程 | P.O42.5散装水泥 | t | 459000 | ||
P.O52.5散装水泥 | t | 46000 |
2.9计划供货时间:地点一、地点二计划开始供货时间为2025年12月,计划供货工期为30个月;地点三计划开始供货时间为2026年8月,计划供货工期为36个月。
注:1.以上供应数量为估算值,供货商应按本项目的实际需求量进行供货,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供应量进行计量和结算。供货期为计划供货期,合同执行期间业主可根据施工需要确定具体分月供应数量,并可能对供货时间、供货期、供应量作调整,供货商应当接受。无论供货日期提前或延后及供应量增加或减少,各类别材料结算价格条款均不作调整。
2.P.O42.5散装水泥包含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及基层用水泥。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资格设定如下: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拟投入水泥的品牌具备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熟料日产能不低于5000吨,水泥2024年年产能不低于200万吨。
(3)2024年度营业收入不小于1亿元,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1名,副职2名,分别负责沪渝高速怀宁至潜山段、沪渝高速太湖至宿松段、连霍高速,为投标人单位职工。
(5)投标人如为代理商,还应具备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1个合同价不低于2000万元的国内工程项目水泥供货业绩(要求已完成供货,合同发包人或者项目管理单位出具供货已完成的评价证明,提供业绩在行政主管部门或交易中心或发包(采购)人网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公告截图)。
(6)本次招标不接受品牌备选方案,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提供1家水泥制造商的品牌唯一授权书。
3.2信誉最低要求:
(1)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index.jsp%EF%BC%89%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3%80%82%3C/p%3E
(7)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及副职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8)没有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9)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同一品牌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同一品牌的材料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28日。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领取:网上下载。
4.3 招标文件价格: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4 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EF%BC%89%E5%8F%82%E4%B8%8E%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9%87%87%E8%B4%AD%E6%B4%BB%E5%8A%A8%E3%80%82%E9%A6%96%E6%AC%A1%E7%99%BB%E5%BD%95%E9%A1%BB%E5%8A%9E%E7%90%86%E6%B3%A8%E5%86%8C%E6%89%8B%E7%BB%AD%EF%BC%8C%E8%AF%B7%E5%8A%A1%E5%BF%85%E9%80%89%E6%8B%A9%E6%B3%A8%E5%86%8C%E4%B8%BA%E2%80%9C%E6%8A%95%E6%A0%87%E4%BA%BA%E8%A7%92%E8%89%B2%E2%80%9D%E7%B1%BB%E5%9E%8B%E3%80%82%E6%B3%A8%E5%86%8C%E6%B5%81%E7%A8%8B%E8%A7%81%E5%AE%89%E5%BE%BD%E4%BA%A4%E6%8E%A7%E6%8B%9B%E6%A0%87%E9%87%87%E8%B4%AD%E5%B9%B3%E5%8F%B0%E2%80%9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2%80%9D%E6%A0%8F%E7%9B%AE%EF%BC%8C%E5%92%A8%E8%AF%A2%E7%83%AD%E7%BA%BF%EF%BC%9A010-86392341%E3%80%82%E5%9B%A0%E6%9C%AA%E5%8F%8A%E6%97%B6%E5%8A%9E%E7%90%86%E6%B3%A8%E5%86%8C%E6%89%8B%E7%BB%AD%E5%BD%B1%E5%93%8D%E5%8F%82%E5%8A%A0%E6%8B%9B%E6%A0%87%E9%87%87%E8%B4%AD%E6%B4%BB%E5%8A%A8%E7%9A%84%EF%BC%8C%E8%B4%A3%E4%BB%BB%E8%87%AA%E8%B4%9F%E3%80%82%3C/p%3E
4.5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6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7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上午10:00,开标地点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2楼4号开标室。投标人无需至现场开标,参与远程在线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5.4 视为无效投标情形:
(1)投标文件未上传或逾期上传、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
(2)投标人参加远程在线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成功。
5.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条款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
联系人:汪工
电 话:0551-63738410
7.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66号滨湖时代广场C1号楼
联系人:陈工 卜工
电 话:0551-63738718
7.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551-63629541
7.4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10-86392341
7.5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8.重要说明
8.1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咨询电话:010-86392341。
8.2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7、联系方式”的两个系统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8.3 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安徽交控投标编制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咨询电话:010-86392341。
9.保证金账户
水泥标包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675240184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或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62622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7日
0天0小时25分42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6-01-07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6-01-070天0小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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