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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新建学生公寓三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HBSJ-202401FJ-031002001)招标公告

湖北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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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新建学生公寓三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HBSJ-202401FJ-031002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401FJ-031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经济学院新建学生公寓三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 3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经济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经济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湖北经济学院校园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三栋地上6层的学生宿舍,总建筑面积24954.44平方米,主要建设学生宿舍及生活辅助用房等,配套建设配电、给排水、暖通、消防、室外道路、绿化等公用工程及室外工程。该项目按相关法规要求拟采用装配式建筑、BIM设计、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内容详见附件初步设计方案,最终以规划部门审批及发包人的指令为准。

其他:投标人在投标时即视为已充分阅读理解同意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包含答疑纪要等文件)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实施建设,总承包范围包括湖北经济学院新建学生公寓三期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整体移交、质保期维保,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工作等所有内容,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服务:承包人按发包人指令进行限额设计,包含扩大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变更设计、建筑信息模型(BIM)、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设计服务,并由承包人负责完成施工图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所有设计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政府相关文件及政府批复的用地规划许可证所含设计条件的所有要求。施工图设计应契合初步设计(含扩大性初步设计)的标准、内容、范围,同时满足发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要求和相关行业设计及验收标准。招标人提供的初勘报告、初设资料和主要材料及设备要求与招标文件一并发出,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内容、发包人指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变更内容、保修期内的全部保修内容。施工具体按照该项目实际要求执行,以上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及发包人使用需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整体移交、全部保修内容完成。(3)采购: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移交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4)其他工程服务:根据图纸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完成工程量清单和预算价的编制工作并通过发包人的审核,协助发包人完成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工程报建、验收、备案、审查、办证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节能、规划、消防、质量、人防、绿化、档案及综合验收以及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34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9-09

合同估算价:8829.36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资质:①设计资质: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应满足本条资质要求);②施工资质: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应满足本条资质要求)。

3.1.3投标人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取得建筑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的承诺书、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②施工负责人要求: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的承诺书、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③设计负责人要求: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④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证或同等效力的注册执业资格证、5年及以上施工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或注册执业资格证扫描件,施工经验年限起算时间为首次取得职称证的时间或注册执业资格证取得时间,同时投标人还应出具拟派技术负责人的施工经验年限证明加盖公章)。⑤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拟派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3.1.4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所有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截图)。信誉要求中①、②、③、④、⑤、⑥、⑦提供承诺,其中⑤、⑥、⑦项还须提供对应网站查询截图。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4)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 家;(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6)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7)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资质认定原则:两个及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两个及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联合体中承担不需要专业资质的任务的成员,其具备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7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经济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叶老师

联系人:

李抢、李睿、郭涵度、陈丹

电话:

027-81973919

电话:

027-87816666-821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武汉中南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

572976591978

2025年07月09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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