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漯河市郾城区农业农村局郾城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一喷多促) 补助资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郾采磋商采购-2025-32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农业农村局郾城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一喷多促) 补助资金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434,000.00元 | |||||||||||||||
最高限价:434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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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郾城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一喷多促) 补助资金项目,主要开展玉米中后期病虫害防控,通过采购一喷多促手段,达到防病虫、防早衰、增粒重,提高灌浆速度和强度,最终实现提高玉米单产,提高秋作物产量,确保我区秋粮生产安全。(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2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 5.3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5.5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 |||||||||||||||
6、合同履行期限: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按磋商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所提供药剂必须“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期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2025年2月至7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2025年2月至7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查询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查询范围(供应商)。供应商查询:“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出之后)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8月21日 至 2025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9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地点登录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zy.luohe.gov.cn/bidweb/,供应商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4.1 收取方式:由成交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4.2 收取标准:按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和漯财购〔2018〕16号文的规定标准计取。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郾城区农业农村局 | |||||||||||||||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辽河路西段 | |||||||||||||||
联系人:胥先生 | |||||||||||||||
联系方式:0395-618012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鼎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嵩山路灯具市场三楼 | |||||||||||||||
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666978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666978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