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蚌埠段土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蚌埠段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蚌埠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5〕667号)、《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蚌埠段初步设计的批复》(皖交路函〔2025〕404号)。
1.4招标人:安徽省怀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5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其他
1.7项目出资比例:20%资本金+80%自筹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蚌埠段土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GN2025-27-9618/2025DFABZ02664
2.3标段划分及标段编号:本次招标为二级监理机构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01标段: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HFB-ZJB;02标段: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HFB-ZDB01;03标段: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HFB-ZDB02。
2.4建设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
2.5建设规模: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蚌埠段,项目路线起自怀远县陈集镇G3京台高速公路君王服务区西北侧,接现状G3京台高速公路,自北向南布设,经蚌埠机场西侧,于淝河镇西侧跨越北淝河,后经淝南镇西侧、河溜镇东侧跨越涡河、芡河,继续向南经兰桥镇东侧、白莲坡镇西侧跨越茨淮新河,止于唐集镇黄圩村蚌埠、淮南市界处,顺接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淮南段,路线全长约55.48公里。
全线设特大桥6座、大桥11座,设君王(枢纽)、蚌埠机场(枢纽)、蚌埠机场西(预留建设条件)、淝南(枢纽)、河溜、兰桥、唐集等7处互通立交,同步建设匝道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等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2.6合同估算价:
总监办(HFB-ZJB):为950万元(含暂列金40万元);
驻地办(HFB-ZDB01):为1580万元(含暂列金40万元);
驻地办(HFB-ZDB02):为1680万元(含暂列金40万元)。
2.7服务期限:
(1)总监办(HFB-ZJB)、驻地办(HFB-ZDB02)总服务期均为60个月(暂定1800日历天)(含施工准备期及施工期、验收及缺陷责任期)。
(2)驻地办(HFB-ZDB01)总服务期为54个月(暂定1620日历天)(含施工准备期及施工期、验收及缺陷责任期)。
2.8招标范围:本项目实行二级监理机构设置,包含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2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本次招标范围为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蚌埠段土建工程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其中,驻地办(HFB-ZDB01)负责TJ-01、TJ-02标段,驻地办(HFB-ZDB02)负责TJ-03、TJ-04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监理标段 | 桩号范围 | 里程(KM) | 工作内容 |
01标段: 总监办HFB-ZJB | K0+000-K55+480 | 55.480 | 1.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全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安设施、绿化、环保水保、机电、房建、材料、预制构件、预制构件安装、钢结构加工安装、取弃土场防护、取土场复垦等工程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工作; 2.汇总全线的质量评定工作及所需的验收资料。 |
02标段: 驻地办HFB-ZDB01 | K0+000-K27+250.8 | 27.251 | 1.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所辖标段内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安设施、绿化、环保水保、机电(预留预埋)、材料、预制构件、预制构件安装、钢结构加工安装、取弃土场防护、取土场复垦等工程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工作; 2.汇总所辖标段内的质量评定工作及所需的验收资料。 |
03标段: 驻地办HFB-ZDB02 | K27+250.8-K55+480 | 28.229 |
2.9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0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总监办(HFB-ZJB):同时具备①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②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2)驻地办(HFB-ZDB01、HFB-ZDB02):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投标人(总监办/驻地办)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一个类似业绩(下同),类似业绩指:应同时具备以下1)和2)条件:
1)具有以下①或②项高速公路施工监理业绩:
①投标人须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里程不小于3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和1个合同里程不小于3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②投标人须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里程不小于3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须同时含路基工程和路面工程,且路基路面长度均不少于30km)施工监理项目;
2)独立完成过一个公路特大桥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2)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一个类似业绩(下同),类似业绩指:应同时具备以下1)和2)条件:
1)具有以下①或②项高速公路施工监理业绩:
①投标人须独立完成过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和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②投标人须独立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须同时含路基工程和路面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2)独立完成过一个公路特大桥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注:①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业绩中1)、2)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达到交通运输部合格标准;
②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业绩中1)、2)可为同一个业绩;
③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④公路特大桥是指多孔跨径总长大于1000m或单孔跨径大于150m的公路桥梁。
3.3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同时满足以下①②要求:
①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交通土建类);
②持有有效的、已实施注册执业的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社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投标人企业进行从业登记。
注:①“交通土建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道路与桥梁工程、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运输、交通工程等公路工程类专业;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总监理工程师及驻地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
2021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条件:
1)具有以下①或②项高速公路施工监理业绩:
①须担任过1个合同里程不小于3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须同时含路基工程和路面工程,且路基路面长度均不少于30km)施工监理业绩合同段负责人。
②须担任过1个合同里程不小于3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和1个合同里程不小于3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合同段负责人。
2)须担任过1个公路特大桥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合同段负责人。
(2)驻地监理工程师
2021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拟派驻地监理工程师业绩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条件:
1)具有以下①或②项高速公路施工监理业绩:
①须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须同时含路基工程和路面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合同段负责人。
②须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和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合同段负责人。
2)须担任过1个公路特大桥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合同段负责人。
注:①总监理工程师及驻地监理工程师业绩中监理合同段负责人指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监理组长;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③总监理工程师及驻地监理工程师业绩中1)、2)可为同一个业绩;
④总监理工程师及驻地监理工程师业绩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达到交通运输部合格标准。
3.5本次招标:
(1)驻地办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总监办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7款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3.6本项目评审顺序为HFB-ZJB、HFB-ZDB02、HFB-ZDB01,每个投标人可对3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2个标。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如下:
(1)可以同时中标总监办和一个驻地办标段,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两个监理工程师,并承诺(格式自拟)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两套监理人员,未能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则只能中标总监办。投标人最多只能被推选为一个驻地办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如某一投标人同时在总监办和两个驻地办标段得分均排名第一,则被优先推荐总监办标段和本前附表3.2.4项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中较高的驻地办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不再参与其他驻地办标段的推荐;如某一投标人在两个驻地办标段得分均排名第一,则以本前附表3.2.4项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中较高的标段推荐为该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不再参与其他驻地办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2)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如其中某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排序。
(3)如其中某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发生变化导致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该投标人按照标段开标的顺序确定为中标人,后续标段不再确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递补。
3.7投标人信誉最低要求:
①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②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⑦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等级评价公布日期之后,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也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⑧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①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②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③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和2023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交通运输部最新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④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的,若无第二章附录3中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若有第二章附录3中不良信用记录,按C级以下对待。
3.8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20日9时30分。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在线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0099-555。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等详细情况进行充分考察,以获取对投标有帮助的相关资料。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2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6年1月20日9时30分。
8.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省怀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蚌埠市黄山大道8033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17755251025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孙心如
电话:15056247856
11.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高铁路98号
电话:0551-63629541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12.3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
12.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并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电子招标投标的相关要求,如果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或其他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01标段:总监办HFB-ZJB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62497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7825145571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02标段:驻地办HFB-ZDB01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62498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7825145573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03标段:驻地办HFB-ZDB02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62499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7825145574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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