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经济开发区南焦堡社区环境卫生整治项目总承包(EPC)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汾经济开发区南焦堡社区环境卫生整治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1410LK202505060001-01),已由山西省临汾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临开行审研批【2024】7号文件和临开行审设批【2024】3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临汾经济开发区财政筹措解决,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临汾市尧都区滨河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B段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道路起点位于K1+580,终点位于规划平阳北街与工业路交叉口,为该区域南北向的一条支路,道路全长409.319m,车行道宽度8.0m。
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临汾经济开发区南焦堡社区环境卫生整治项目总承包(EPC)二标段:道路起点位于K1+580,终点位于规划平阳北街与工业路交叉口,为该区域南北向的一条支路,道路全长409.319m,车行道宽度8.0m。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地下管线工程及配套设施。其中道路地下管线工程包含: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给水管网、电力排管、热力管网改造(二网)、道路恢复工程;配套设施包含垃圾分类亭、道路路灯照明及监控、临街店招改造、墙面改造等内容。
3、项目名称:临汾经济开发区南焦堡社区环境卫生整治项目总承包(EPC)二标段
4、建设地点:临汾经济开发区南焦堡社区
5、招标范围:采用EPC总承包模式,从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6、计划工期:90日历天(3个月)
7、项目总投资:6768.44万元,本次招标费用854.4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846.30万元,工程设计费8.10万元)
8、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同类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国家市政相关专业注册资格证书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且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以(可以或不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2、被邀请单位 可以(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2.1本次投标仅限两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
2.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总承包项目牵头人,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3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2.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各单位的法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3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19日23时59分
五、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08时0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