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院内调研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预防传染病的流行,现对该项目进行院内调研,欢迎合格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服务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区域 |
1 | 风管清洗、消毒 | 2000 | ㎡ | 1号楼1F、2F、3F、4F |
2 | 新风机组清洗、消毒 | 6 | 台 | |
3 | 风机盘管及风道清洗、消毒 | 296 | 台 | |
4 | 进出风口清洗、消毒 | 232 | 个 | |
5 | 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测 | 1 | 项 | |
6 | 风管清洗、消毒 | 2454 | ㎡ | 2号楼B1F、1F、2F、3F、 |
7 | 新风机组及滤网清洗、消毒 | 9 | 台 | |
8 | 风机盘管及风道清洗、消毒 | 267 | 台 | |
9 | 进出风口清洗、消毒 | 839 | 个 | |
10 | 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 | 1 | 项 |
注:表中的量为估算量,可能存在差异,服务工作总量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清单所提内容,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各供应商须到我院实地进行勘察,对服务工作量自行复核及对作业难度自行评估,风险自担,费用一次性包干,不予增减。
二、技术要求:
符合《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19210-200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10013-202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评价规范》WS/T10004-202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10005-2023)等国家现行规定标准。
二、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二)、特殊资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内包含集中(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相关内容。
2、提供在有效期内中国卫生监督协会《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能力技术评估报告书》,具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甲级专业清洗技术能力。
3、提供在有效期内且认证范围必须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字样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制冷行业空调设备维修安装A类II级及以上企业。
三、报名文件的组成
递交的报名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所有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1)提供供应商相关资质(营业执照、行业资质);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报名人认为应该提交给院方的资料(如业绩附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四、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28日下午5点前。
2、地址: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1号楼18楼总务科。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将报名材料加盖鲜章,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版形式打包发送到329837641@qq.com
3、院内调研时间:根据项目调研进度另行通知。
五、咨询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19-69806356
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总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