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受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前置审核系统升级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前置审核系统升级项目
项目编号:0686-25200I053267N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昊赟睿、臧妍、梁潇
项目联系电话:010-85343428、010-853433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星园一区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老师010-676527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昊赟睿、臧妍、梁潇010-85343428、010-8534332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前置审核系统升级项目
项目编号:0686-25200I053267N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东方医院使用的合理用药监控系统系普华和诚(北京)信息有限公司自主研发,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公司总部在北京,可以确保运维服务的及时响应。该系统与医院HIS系统联合使用,已经对接口进行了客户化修改,并且随着医院业务需求的变化和系统的迭代更新进行了多次升级,运行稳定。
目前准备对合理用药系统升级,考虑到以下原因:
兼容性:此公司系统已经与我院的门诊合理用药业务进行了深度整合,如采购其他厂家,可能会导致数据的不兼容,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行。规则一致性:如果更换其他厂家,可能会导致审核规则的不一致,增加药学部门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使用成本:采购新的系统需要对员工进行新的培训,增加了培训的成本和熟悉软件过程的时间,HIS厂家部分接口需要重新进行开发,增加成本及工作量的投入。
此公司合理用药监控系统,已协助天坛医院、儿童医院,通过电子病历六级评审,以及多家医院的电子病历五级评审,证明其质量和稳定性都得到了行业的认可。
根据以上因素,建议在该供应商的合理用药监控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以满足后续医院业务需求。
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故申请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普华和诚(北京)信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28号1幢8层B座803B03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0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姓名 | 苏君福 | 职称 | 高工 | 工作单位 | 中通天鸣科技有限公司 |
| 姓名 | 于学强 | 职称 | 高工 | 工作单位 | 中国专利信息中心 |
| 姓名 | 张祥凤 | 职称 | 高工 | 工作单位 | 北京幂数科技有限公司 |
| 论证 意见 | 东方医院使用的合理用药监控系统系普华和诚(北京)信息有限公司自主研发,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公司总部在北京,可以确保运维服务的及时响应。该系统与医院HIS系统联合使用,已经对接口进行了客户化修改,并且随着医院业务需求的变化和系统的迭代更新进行了多次升级,运行稳定。 目前准备对合理用药系统升级,考虑到以下原因: 兼容性:此公司系统已经与我院的门诊合理用药业务进行了深度整合,如采购其他厂家,可能会导致数据的不兼容,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行。规则一致性:如果更换其他厂家,可能会导致审核规则的不一致,增加药学部门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使用成本:采购新的系统需要对员工进行新的培训,增加了培训的成本和熟悉软件过程的时间,HIS厂家部分接口需要重新进行开发,增加成本及工作量的投入。 此公司合理用药监控系统,已协助天坛医院、儿童医院,通过电子病历六级评审,以及多家医院的电子病历五级评审,证明其质量和稳定性都得到了行业的认可。 根据以上因素,建议在该供应商的合理用药监控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以满足后续医院业务需求。 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故申请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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