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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大厅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年续签)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玉溪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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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XCS2024008

二、项目名称: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大厅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大厅保安服务

供应商名称:玉溪市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彩虹路59号

成交金额(万元):48.536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5.5

评审报价(万元):49.536

标段名称: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大厅保洁服务

供应商名称:云南玉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康井社区下戴井13幢3号

成交金额(万元):35.27924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3.79

评审报价(万元):35.9792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大厅保安服务
名称: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大厅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人所辖范围内的保安服务,本包件服务范围包括:政务大厅(含政务服务中心一层大厅、二层后台审批区、会议室、大厅四周道路及停车区域)。服务区域内的建筑面积为18434.00平方米。服务标准按照《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玉溪市市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玉管发〔2020〕35号)执行。
服务要求:(1)拟派人员需相对固定,人员一旦确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2)须做好项目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审查工作,加强人员队伍法律、道德素养。 (3)所有保安人员必须持《保安员证》,并造册登记备案,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 (4)投标人拟派人员年龄18(含)-40(含)岁以下,具备履行合同的执业能力,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签订合同前,上岗的所有保安员须提供相关的健康证明,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签订合同前,需提供所有保安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五官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维护采购人良好形象,具有良好个人素质和保安服务技能。 (5)拟派人员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统一着装,仪容仪表规范整齐,文明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训练有素,言语规范,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满足相应岗位的素质和资格要求;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查看和泄露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大厅相关信息和工作情况,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按照保密协议要求严格管理员工,严格遵守采购人安全保密规定,经采购人安全保密谈话、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采购人对保密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成交供应商必须认真配合采购人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因市政务服务大厅性质的特殊性,成交供应商需严格遵守并执行采购人传染病防治(控)的相关要求)创文固卫、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及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遇有重大活动(如参观、检查)或重大庆典,成交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的安排,加配保安人员,配合好采购人的各项工作。 (7)保安人员配置16名(男性11名,女性5名),持《保安员证》,其中:专职常驻项目负责人1名、政务中心八个出入口处门卫8名、视频监控室1名、大厅周边车辆秩序维护4名、大厅内治安巡逻防控2名。供应商拟派人员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精力充沛,无高血压、心脑血管病、心脏病,无传染性疾病,统一着装,仪容仪表规范整齐,热爱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训练有素,言语规范,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满足相应岗位的素质和资格要求,严格遵守采购人管理规定。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
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0版、《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履行责任和义务,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保证完全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物业管理服务,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管理服务,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考核。

服务类
标段名称: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大厅保洁服务
名称: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大厅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人所辖范围内的保洁服务,本包件采购内容包括:卫生保洁物业管理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比照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玉溪市市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玉管发〔2020〕35号)执行。服务区域内的建筑面积为18434.00平方米。
服务要求:(1)合同服务期间应妥善使用、保管、维护由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非正常损坏、丢失,成交供应商需修复或照价赔偿。 (2)合同服务期内必须添置或更换必要的设施设备,由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提供。 (3)在服务过程中需要的洗手液、垃圾袋、消毒液、清洁剂等低值易耗品;保洁设备、人员服装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
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0版、《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履行责任和义务,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保证完全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物业管理服务,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管理服务,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考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江萍、朱洪庆、冯玥、李琳、刘学忠(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无

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01包中标(成交)人评审总得分:85.5002包中标(成交)人评审总得分:83.792.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请成交供应商前往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618室领取成交通知书。公示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法定时限备案后)自动退还,并携带采购合同原件(或邮寄原件方式)到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完成采购合同归档手续;未获得成交资格的供应商,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供应商基本账户。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采购人不再退还。3.保证金窗口联系人:陈 静联系电话:0877-698708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

联系方式:0877-2080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六楼608室

联系方式:0877-6987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忠祥

电 话:0877-6987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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