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燃气供热管理事务中心 宁河区供热老旧管网及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 (项目编号:HZ25-101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3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宁河区燃气供热管理事务中心 项目概况
宁河区供热老旧管网及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幸福大厦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25-1013 项目名称:宁河区供热老旧管网及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万元 最高限价:8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财务决算完成并全部 交付采购人之日止(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 本项目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2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 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 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磋 商 时 间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 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 ”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报告。B.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 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磋商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止到磋商时间 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并 加盖公章。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 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3日到 2025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幸福大厦2楼 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持:(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 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 ( 4 ) 供 应 商 须 在 《 天 津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 ( 网 址 : htt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到天津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幸福大厦2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幸福大厦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燃气供热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芦汉路20号 联系方式:695924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幸福大厦2楼 联系方式:022-69165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女士 电 话:022-69165680 天津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