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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44东台头灶服务区(南)项目EPC总承包已由东台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东政服投(2025)203号《关于 G344东台头灶服务区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的批复》、东政服投资备〔2025〕1605号(加油站)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台市金东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G344东台头灶服务区(南)项目EPC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盐城市东台市头灶镇境内
2.1.1建设地点:G344东台头灶服务区(南)位于东台市头灶镇金灶村十三组
2.1.2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49亩(32870平米),建筑面积约3277平方米。拟建服务区主要功能包括由北至南分别为危化品停车位,小车停车场,综合楼,大车停车场及后勤维修区等。主出入口位于 G344 沿线,加油加气站靠近场地右侧出口处。区域内设置餐饮、购物、公共卫生间、加油加气、车辆维修等功能。
2.1.3合同估算价:73373625.43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60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含加油站)。设计工期:中标后45天内提供满足图审及施工许可证办理需求的图纸并完成全部专项设计图纸。施工工期: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主体施工。具体施工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设计开工日期: 2025 年 8 月 30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5 年 10 月 20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6 年 8 月 25 日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和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进行成本控制及设计优化。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合同中、交底会相关要求。绿化养护期为2年,绿化一年成活率达95%,二年成活率达100%,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期间补植苗木以实际补植时间始至养护期满止为两年)。
(3)采购设备标准:所有设备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合同中、交底会相关要求,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1个标段。标段范围内包含但不限于为保证工程前期开工、工程实施、后续验收所需的各项资料、文件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及费用(相关文件规定应由招标人承担的费用除外);项目施工建设及相关物资采购(材料物资及设备);项目竣工验收(含编制竣工图文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完成EPC合同总承包内容中所有工作。即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及相关服务等全过程的EPC工程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全部费用(包括招标文件约定以外一切风险费、不可预见费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设计方面:
(1)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施工范围内(不包含加油站装修设计)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专项工程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图审报审及设计交底等设计配合服务、BIM设计(成果)服务及技术应用等,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后续服务:包含(但不仅限于)本项目相应阶段的工程预算编制和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全部竣工的各项验收等配合服务;设计单位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设计范围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以及图纸会审等技术服务。本项目图审部门的图纸审查工作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并对接,招标人提供必要协助,涉及的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如中标人无部分专业工程设计能力的,由中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能力的设计单位完成,其设计成果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其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2)关于绿色建筑的补充说明:
按《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及《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中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设计,并组织编制本项目的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整体申报材料(其中包括自评报告书、绿评申报书、室外风环境模拟分析报告、室内自然通风模拟分析报告、室内采光模拟分析报告、噪声模拟计算分析说明等辅证材料,以及绿评相关材料的二次整合),并参与招标人的绿评答辩(包括答辩的联系事宜、PPT的制作、答辩现场辅助工作、答辩通过后的备案材料的撰写、领取证书等)。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针对二星级绿色建筑要求所具备的设计施工图纸以及绿色建筑评价过程中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等。
2.2.2手续办理:
为确保本项目整体目标全面实现,承包人负责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并取得产权证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国土、住建、市政配套、施工许可(含临时施工许可)、专业报建报装、报监、淤泥排放、排污、排水接驳、施工监测、施工测绘、白蚁防治;负责办理本工程范围内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办理环保验收、消防验收、防雷、节能、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绿色建筑创建评审、各专业验收、网络通邮、外接水、外接电、外接气手续、除甲醛、档案整理移交城建档案馆、办理房屋产权证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所有手续的相关费用[办理手续涉及到应由招标人承担(如规费和人防异地建设费等)的行政事业收费由中标人代缴,凭发票到招标人处报销。档案整理移交费、绿色建筑设计评审(直至取得绿色建筑预评价报告)和保险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包含在报价中。]。
2.2.3施工总承包:
施工【包含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综合楼、加油站、消防水池泵房、汽车维修站、室外工程等及红线外附属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护栏道路及道路附属工程、标识标牌、路灯迁移,施工总承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桩基、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正式用电、临时用电、临时用水、强弱电、暖通空调、建筑智能化、绿色建筑、建筑防雷、室内装饰、建筑外立面装饰(含幕墙、雨棚等)、钢结构/网架、室外道路(含路灯)、室外铺装、综合管网、亮化、景观绿化、附属工程、其他各专业工程等所有的施工。如中标人无部分专业工程施工能力的,由中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完成,质量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其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保留对施工范围及分项适当调整的权利。
2.2.4材料设备的采购:包含设计施工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的采购。
2.2.5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6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2.7本项目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或任何其他原因暂停或停止实施的,合同终止,按实结算已完成工程量,招标人不补偿任何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将上述因素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2.2.8中标人需完成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含补充勘察等,如中标人设计需求自行决定)、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本项目的建筑节能设计与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估等服务由中标单位负责完成,并配合完成相关部门的审查工作,相关评审及组织等费用综合考虑进投标报价;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水、电、道路、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周边基础设施的接驳;
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且必须按要求运出服务区范围以外;
6)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临时用地等(如工程需要);
7)综合考虑施工、设计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如临近建筑物保护、高压防护、周边矛盾协调、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及不可预见项目、现场看护等;
8)建造最终满足一个功能齐全、设施完备、通过综合及各专项验收、可正常使用的全部内容项目。
注: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
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如发生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2.2.9本项目的所有竣工保洁,由中标人负责,并要达到招标人的评估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将上述因素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注:1、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2、最终施工总承包的范围以经招标人确认并经报审且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三项资质中任意一项 设计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获得压力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或取得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24年8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4年8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25年5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东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组建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4)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总金额达4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2020年8 月1 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20年8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下同)。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东台市 (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每月不少于22天,如发生更换,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 年5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8月26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cn) 同步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http://47.96.237.140:8088/#)
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
3)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
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3668675
使用移动CA办理、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8苏招通APP盐城专线:18932255322苏e通APP:400-025-1010 新点标证通APP:400-998-0000
使用省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18932255322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盐城专线:0515-88820036
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薛工13338617805 或 蔡工15358238096或 张工15396887667 或 樊工15665152340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台市金东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台市范公北路9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80511686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西亭路16号新民社区警务站南侧楼梯三楼
联系人:常女士
联系电话:18860846875
2025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