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经开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安装项目已由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
张经审字〔2026〕99号、张经审字〔2026〕136号、张经审字〔2026〕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张家口经开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代建协议,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张家口经开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483.0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443.73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覆盖经开区9条市政道路,核心建设内容包括:标化标线,安装标志牌、人行道信号灯、交通信号灯、信号机箱、电子警察杆、电子警察及卡口高清摄像机、电子监控、LED补光灯、配电箱、安防控制系统,敷设铜芯电缆、电缆保护管,建设地点: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招标范围:
经开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安装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40.28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仅限于本次招标要求的企业相关资质)。(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任命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有效电子证书并加盖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黑名单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评标现场查询核实为准;经评标现场查询,投标人如列入以上任一名单,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3.1.4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没有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评标现场查询核实为准;经评标现场查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如列入以上名单,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并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4)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5)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仅限于本次招标要求的企业资质。企业资质情况和状态:如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企业资质,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显示情况和状态为准;如为其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资质核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官网网站”上的显示情况和状态为准。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30 09:00:00至
2026-10-12 18: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链接]?infoc=1307)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10-2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链接]?infoc=1307)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2)本项目工程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内投标人在电子平台自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开标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将为无效投标。(4)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0313-7680600。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5)企业资质等级请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6)请投标人及时办理河北CA,以免影响本次投标。河北CA联系方式:400-707-3355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链接]?infoc=1307)向张家口经开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刘璐、乔冰珂,联系电话:0313-4098302、0313-4022813 。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股 电话:
0313-5900075 电子邮箱:
jkqzbb@[链接]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张家口经开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城西大街凤凰国际2期27号楼3层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北侧文景路西侧富尔顿国际财富中心C座1503 |
| 邮编: | 075000 | 邮编: | 710000 |
| 联系人: | 刘璐 | 项目负责人: | 乔冰珂 |
| 电话: | 0313-4098302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3-4022813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879858666@[链接] | 电子邮件: | 1012576842@[链接]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