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业发展(昆明)有限责任公司卧龙谷分场北楼屋面修缮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kbz2025111900024
项目名称:融通农业发展(昆明)有限责任公司卧龙谷分场北楼屋面修缮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20 16:07
二、变更内容
变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11-28 09:00:00
融通农业发展(昆明)有限责任公司卧龙谷分场北楼屋面修缮服务采购项目比质比价公告网页版中的资格条件为: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实体。
(2)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有至少1项类似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古建筑修缮或瓦屋面修缮或木结构安装或木结构修缮,须提供合同首尾页、盖章页的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截止前近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如供应商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纳税以完税证明为准、社保证明材料以完税证明或社保缴费清单为准);如根据国家规定无需纳税或缴纳社保,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6)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7)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修改为以下内容,与比质比价文件保持一致: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实体。
(2)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有至少1项类似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古建筑修缮或瓦屋面修缮或木结构安装或木结构修缮,须提供合同首尾页、盖章页的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截止前近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如供应商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纳税以完税证明为准、社保证明材料以完税证明或社保缴费清单为准);如根据国家规定无需纳税或缴纳社保,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7)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8)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余内容不变。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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