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绥化分行职工食堂后勤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绥化分行职工食堂后勤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ZZ52927FW00020249
1.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行
1.4招标人地址:绥化市北林区中兴东大街99号
1.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1.7本次招标内容为:对绥化分行员工食堂提供后勤用工服务。
1.8招标说明
(1)本次招标程序如下: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评分方法,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至多1家服务单位。
(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服务周期:3年(自公布之日启至2028年6月30日或新一期采购结果发布之日,以先者为准。)
(4)实施地点要求:绥化辖区内。
2.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条款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重大失误等事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须注明是否与工商银行存在诉讼情况)。
(4)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如获中标(入围),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工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9)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专用条款
(1)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拟派电工不少于1人须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厨师不少于9人须具有相关厨师等级资格证。
(3)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绥化分行全辖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供应商应具备工行绥化分行全辖及以上机构的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合理的人员结构。
(4)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一年不为负数。(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需说明原因)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时间: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3.2发售地点:邮箱获取。
3.3发布媒介及发售方式:
本项目将在以下渠道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发售方式为:
(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2)潜在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符合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yw2@zzgj.net.cn并及时电话告知代理公司工作人员(魏工18545241973),并完成后续缴费及登记步骤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获取文件发售方式要求”的投标人,将不对其发售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整体扫描为一个pdf格式上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不需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不需提供);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符合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材料;
5)企业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须盖公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重大失误等事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须注明是否与工商银行存在诉讼情况);②本企业在本项目中如获中标(入围),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工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③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④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⑤我公司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⑥我公司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绥化分行全辖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具备工行绥化分行全辖及以上机构的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合理的人员结构;等等等。
注:未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注意事项:①资格要求中有日期限定的,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年限不足,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起。②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应内容清晰,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书、虚假数据、虚假承诺的,直接取消投标资格。
3.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3.5 投标人须从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9时00分。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0月21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予以拒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现场出席开标仪式。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邮编:150088
联 系 人:王女士、魏先生
电 话:0451-81888888转3011
电子邮件:yw2@zzgj.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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