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桂花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留用土地(A927-0409)自主开发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EPC)
(招标项目编号:2511-440311-04-01-884546001)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观澜桂花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留用土地(A927-0409)自主开发项目
项目编号:2511-440311-04-01-884546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观澜桂花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留用土地(A927-0409)自主开发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EPC)
招标项目编号:2511-440311-04-01-884546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二、公告基本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2-31 09:00:00 至 2026-01-20 18:00:00 |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6-01-10 17:00:00 |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6-01-15 17:00:00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桂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花社区桂花路139号桂花工作站二号楼A101-106室 | |
| 经办人 | 陈工 | |
| 办公电话 | 19270260685 | |
| 电子邮箱 | 1379642604@qq.com |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经办人 | 雍云霞、吴昊航 | |
| 办公电话 | 19200956482 | |
| 手机号码 | 19200956482 | |
| 电子邮箱 | 3220672649@qq.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实行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总承包人负责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并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完成并配合发包人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勘察: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招标人的勘察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勘察工作,为初步设计提供地质资料,进行地质勘察、物探、钻探等,以及为工程的设计、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配合等服务,协助竣工验收等勘察服务相关的工作内容、业主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勘察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2、工程设计:初步设计(不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报批报建、设计总体管理、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工作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等,并确保相关成果文件通过审查或者审批。3、设备材料采购部分: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详见招标文件) | |
| 本次招标面积 |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12595.66581万元 | |
| 计划总投资 | 15,135.47万元 |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 |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计划工期 | 730 |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1-20 18:00 | |
| 投标保证金 | 50万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含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若非招标文件特别注明,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文件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资质)。 |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 其他资质要求 |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勘察资质要求: 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 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 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本工程设计工作的单位拟派)。 4、勘察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本工程勘察工作的单位委派)。 5、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中标后施工负责人不允许更换,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其实际项目任职情况,杜绝出现被锁定的情况。 | |
| 拟指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一级 | |
| 拟指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专业 | 建筑工程 | |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 |
| 其他投标条件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具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五、附件信息
| 序号 | 文件名 |
| 1 |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5)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备案注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其他类企业在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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