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SP-渭南高新区-2025-0006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渭南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搬迁工程(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合同包3的《响应文件格式》 中“三、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备注中“2、本项目标的名称:渭南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搬迁工程合同包4”更正为“本项目标的名称:渭南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搬迁工程合同包3”,请各单位自行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六)其他事项
1.各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2.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3份。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4.本项目合同包1为货物采购,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项目合同包2为货物采购,本合同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投产品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的,磋商最终报价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10%);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本磋商文件中与本处不一致的,以本处为准。
6.本项目合同包3为服务类项目,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渭南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渭南高新区敬贤大街东段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913-2110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1868号1幢11901室(曲江影视大厦19楼)
联系方式:182205037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凯、李娜
电话:18220503793
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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